200多家单位未交碳排报告

24.03.2015  12:06

  四大燃气热电厂之一的大唐国际北京高井热电厂、北京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中石化北京石油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中粮五谷道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国家气象信息中心……昨日,市发改委责令200多家未报送碳排核查报告的单位按时上交碳排放报告。

  根据通知,市发改委将于今年3月至10月,开展二氧化碳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报告报送,以及碳排放配额清算(履约)情况的专项监察工作,监察对象是未按规定完成这些任务的排放单位。按照规定,各排放单位要在3月20日前上交碳排放核查报告,对于未按时上交的这200多家单位,市发改委也给出了最后期限:5个工作日。

  2013年11月28日,本市正式开启碳交易市场。500多家重点排放单位被纳入到碳排放的履约范围。所谓“履约”指的是,重点排放单位每年会获得一定的碳排放配额,各家必须按照这一配额控制碳排放总量,如果超标则需在碳交易市场购买配额,完成履约。

  根据安排,各重点排放单位,在一年的履约周期内,需要经历几个常规性的环节,包括3月20日前报送碳排放报告(需加盖第三方核查机构公章),即年能源消耗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法人单位应在3月20日前报送碳排放报告。这份报告中会涉及上年度碳排放情况、监测措施、控制碳排放的具体措施;市发改委对核查报告进行抽查,确认报告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每年6月30日,市发改委根据总体的需求,结合各行业、各企业的具体情况,开始核定数量,并以电子凭证的形式发放配额。之后,各排放单位就可以进行开放的市场交易了。到了次年6月15日,企业要完成上一年碳排放配额的清算和履约。

  据了解,去年,市节能监察大队曾对780家未按时上交的排放单位责令整改,并对140家迟迟没有报送碳排放报告或者第三方核查报告的单位,逐一入户进行执法。为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市节能监察大队已经采取快递方式通知排放单位,而一些企业由于尚未完成相关报告内容调查、填报等自身原因,并未按要求在3月20日前通过在线系统、纸质版送达这两种渠道同时报送碳排放报告。

  为此,市发改委昨日专门在网上对这200多家单位进行了点名通报,以此督促相关单位尽快上报。根据相关文件,6月15日之前要完成2014年碳排放配额的清算(履约)工作。6月15日后,将重点对未完成2014年碳排放履约的单位实施节能监察,对超出配额许可范围进行排放的单位责令限期履行控制排放责任。在强制措施方面,在责令期限1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碳排放配额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对其超出配额许可范围的碳排放量将会按照市场均价的3至5倍予以处罚。(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刘宇鑫)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