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处级干部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实施办法(试行)》

01.06.2020  11:21

近日,党委书记武贵龙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处级干部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会议指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历来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新修订的干部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必须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看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素质和能力,首先看政治上是否站得稳、靠得住,并指出“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是第一位的”。今年1月,教育部党组专门发文就直属高校领导人员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作出规定。学校党委在切实抓好文件精神落实的同时,主动对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了《办法》,将强化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核的要求和导向延伸到了处级干部,推动处级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落地,力求考准考实干部。

会议强调,《办法》中明确处级干部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穿处级干部选育管用全过程。一是细化考察内容,增强政治考察精准性。将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五个方面细化为10个需要具体了解和掌握的测评点,同时建立政治表现负面清单制度,具体列出10条负面情形,将政治素质“隐性特征”变为“显性条款”,实现具体化、有界定、能评判。二是丰富考察方式,增强政治考察操作性。坚持“一时”与“一贯”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采取日常了解、谈话调研、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干部政治素质进行全面考察,落实二级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双审核、双签字制度;按照“一人一卷”方式,探索建立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历史地、系统地、全面地了解掌握干部政治表现。三是注重综合研判,增强政治考察实效性。在综合日常了解、谈话调研、征求意见、查阅政治素质档案等基础上,对干部政治表现作出评价;结合巡视巡察、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督导等工作,定期对学校处级干部的政治素质进行研判,动态掌握情况,及时督导指导。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增强政治考察导向性。将政治素质考察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环节,考察形成的评价结果作为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鲜明选人用人导向,真正把政治过硬的干部发现出来、选拔上来,把政治上的“两面人”辨别出来、清除出去。

会议要求,制定出台《办法》,是学校党委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在本单位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中切实发挥政治把关作用,让政治标准真正成为硬约束、硬要求。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编:杜嘉庆、邢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