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北京41处水库湖泊进入禁渔期
图为违法捕捞行为查处现场。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供图
图为联合清理整治违规渔具。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供图
中新网北京新闻3月27日电 (记者 陈杭) 记者27日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获悉,4月1日0时起,北京市密云水库、官厅水库等41处水库湖泊进入禁渔期,禁止除娱乐性垂钓以外的所有渔业捕捞作业。
禁渔制度是在鱼类产卵繁育的关键时期,禁止开展捕捞作业的一项保护制度,在养护渔业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以及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自2019年起,北京市北运河、大清河、蓟运河、永定河(除与河北省交界段)、潮白河(除与河北省交界段)等179条河流和密云水库内湖实施全年禁渔;密云水库(不含密云水库内湖)、怀柔水库、海子水库等40处水库、湖泊,每年4月1日0时至9月24日24时禁渔。与河北省交界的主要河段、水库,与河北省同步实施禁渔,其中,永定河(北京市大兴区与河北省交界界内段)、潮白河(北京市顺义区、通州区与河北省交界界内段)每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禁渔,官厅水库(北京界内)每年4月1日至8月15日禁渔。
据悉,对违反禁渔制度实施捕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将被没收渔获物、渔具、渔船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禁渔制度使用禁用渔具(例如地笼、迷魂阵)或渔法(例如电、毒、炸鱼),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最高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年来,北京农业执法部门连续6年开展“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不断深化京津冀协同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水务等部门合作,严厉打击违反禁渔制度捕捞的违法犯罪,执法成果丰硕。2022年,共查处渔业行政处罚案件911起,刑事案件33起。
今年,北京市农业执法部门将深入开展“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执法巡查力度,广泛宣传禁渔制度,不断深化部门协作,将查处与引导、处罚与教育有机结合,深入开展“两打一整”工作,严厉打击禁渔期违法捕捞行为和电鱼行为,持续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全力推进新形势下首都水生态文明建设。(完) 【编辑: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