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三分院行装处学习贯彻高检院“十五个严禁”规定
根据市院和市检三分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严肃纪律作风的规定》的通知精神,市检三分院行政装备处组织全处人员及时进行了学习传达,针对高检院关于严肃检察机关纪律作风提出的“十五个严禁”规定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并在此基础上就切实贯彻落实好此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思想认识统一到高检院的规定和要求上来,认真学习熟知“十五个严禁”的具体内容,深刻领会“十五个严禁”的重要意义,自觉贯彻有关规定。
二是充分将本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高检院的“十五个严禁”规定有效结合,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自觉遵守党纪、检纪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
根据市院和市检三分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严肃纪律作风的规定》的通知精神,行政装备处组织全处人员及时进行了学习传达,针对高检院关于严肃检察机关纪律作风提出的“十五个严禁”规定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并在此基础上就切实贯彻落实好此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思想认识统一到高检院的规定和要求上来,认真学习熟知“十五个严禁”的具体内容,深刻领会“十五个严禁”的重要意义,自觉贯彻有关规定。
二是充分将本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高检院的“十五个严禁”规定有效结合,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自觉遵守党纪、检纪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
三是行装处虽然不是业务部门,日常不涉及案件等涉密事项,但作为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也要加强安全工作,提高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严于律己,谨言慎行,特别是不在微博和微信等公众平台上发布不当言论,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尊严、维护检察机关的形象,杜绝一切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高检院提出的“十五条严禁”落到实处。三是行装处虽然不是业务部门,日常不涉及案件等涉密事项,但作为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也要加强安全工作,提高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严于律己,谨言慎行,特别是不在微博和微信等公众平台上发布不当言论,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尊严、维护检察机关的形象,杜绝一切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高检院提出的“十五条严禁”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