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二分院控申处制作申请民事行政监督材料清单 推动案件受理便民规范化
当前,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数量激增,但因来访人对应交申诉材料和案件受理流程、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导致案件受理效率不高,给来访人和接访人带来双重不便。为方便群众迅速获知来院申请民事、行政监督方式方法,提高检务大厅服务效率和质量,近日,二分院控申处制作了二分院申请民事\行政监督所需诉讼材料清单、民事\行政监督申请书模板及其授权委托书模板。
申请民事\行政监督所需诉讼材料清单主要借鉴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诉讼材料清单,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清单内容进行了补充修改。主要内容为到二分院申请民事、行政监督应提交的材料种类、相关诉讼材料硬性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包括监督申请书,各项裁判文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人、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其他与抗诉申请有关的材料等。清单还备注了《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提交诉讼材料的规定,便于来访人依法申诉。
民事\行政监督申请书模板借鉴高检院及部分基层院的相关模板,并结合二分院实际制作而成,展示了申请人提交的监督申请书应具备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和其他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监督事项、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行使其他权利情况、案件事实、申诉理由等。授权委托书模板则展现了申请人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包括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代理权限等内容,并附注了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公民代理人身份的新规定及变更代理人的做法等,防止受托人不适格。
清单和模板已于1月6日正式启用,放置于二分院检务大厅接待窗口和来访人候访处供来访人查询翻阅。来访人表示,清单和模板展示的内容一目了然,记不住还可以拿手机拍照带回家,为老百姓节省了时间、精力和财力。接访干警们表示,有了该清单和模板,向来访人解释申请民事\行政监督应交材料时可以节省大量时间和精力,提高来访人提交申请材料的准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