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处关于年终结账有关事项的通知

08.11.2014  23:22

 

各单位、各位老师: 按照主管部门关于财务决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年终结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年终结账 1、12月20日不再受理科研经费报账,停止借款业务及预借发票; 2、借款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未还的,尽快冲账或还回借款;有预借票据的请及时催收应收款; 3、对外报账业务截止到12月25日; 4、对外支付的支票止付日期最迟为12月30日,请领取支票的经办人注意提醒对方及时入账; 5、当月在职人员工资、劳务及学生劳务酬金受理时间调整为12月6日——15日; 6、特殊情况,请联系82322426协调解决; 7、2013年1月10日开始对外办理新年度借款报账业务。 二、关于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清理 根据《加强教育部直属高校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教财厅[2008]3号)等文件的规定,各单位属于结余资金清理范围的,请按项目预算尽快执行。 三、 其他事项 各单位请于12月25日前完成当年的各项收入上交和返还任务。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年终结账的各项工作。 临近年底,会计核算工作更趋紧张,感谢大家给予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财经处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