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基金委发布“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2015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各相关学院和科研人员请注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近日发布了 “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2015年度项目指南,请申请人按“项目指南”(见附件)中所述的规定和要求提出项目申请。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本联合基金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或“培育项目”,附注说明选择 “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申请代码1”选择D02、D03或D04,“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 以上选择不准确或者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申请书的报告正文应当按照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或“培育项目”的正文提纲撰写,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5)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6)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7)本联合基金资助项目在执行期间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鉴定、获奖、成果报道等,应注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联合基金资助项目(项目批准号)”。如涉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生产和技术秘密,应当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查。
(8)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将为本联合基金项目的实施提供便利条件。 鼓励申请人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研究单位及企业联合申报重点支持项目。
二、学校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1) 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截止时间: 2015年4月16日16时。
(2) 纸质申请书报送截止时间: 2015年4月18日16时
(3) 报送经申请人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以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联系人:李杏林
E_mail: [email protected]
办公电话:82322210
附件: 20150304172604849716.doc (49.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