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及县城道路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更新招标招标公告

16.02.2016  15:03

  1.  招标条件

  按照交通运输部对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以及住建部对县城及重点区域道路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报送制度及相关要求,每年须对北京市范围内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县城及重点区道路的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进行更新。本次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市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县城道路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优选项目承担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更新调查涉及北京市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县城及重点区域道路电子地图及基础数据更新。但因报送部门与报送要求不同、采集方法不同、报送数据平台不同等因素,三项工作需分别进行。包含以下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2.1国、省、县道电子地图数据采集和基础数据更新、道路影像数据采集及报送,主送部门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还需报交通委计划处、委信息中心、路政局路网中心。

  主要工作内容为:

  (1)国、省、县道地理信息数据更新采集,当年新增公路以及通过实施工程,技术指标发生变化和路网调整后行政等级发生变化的路段。采集要素主要包括:道路中心线、桥梁、隧道、里程碑、服务设施、收费设施等相关设施;

  (2)道路影像数据采集,要求对道路进行全方位无缝衔接的影像拍摄,且影像数据能与地理坐标关联达到定位拍摄的目的;

  (3)对新建和发生变化以及路网调整路段,重新进行里程碑及附属设施定位及布设;

  (4)电子地图外业采集和内业整理;

  (5)基础数据更新、电子地图纠偏、与电子地图匹配及数据整合;

  (6)按各部门不同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2.2农村公路(乡道、村道、专用道路、桥梁、隧道)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更新,报送部门交通运输部规划司、公路局,还需报交通委计划处、委信息中心、路政局路网中心。

  主要工作内容为;

  (1)乡道、村道、专用道路地理数据更新采集,当年新增和通过实施工程,技术指标发生变化、公路网调整后行政等级发生变化的路段,包括:道路中心线、桥梁、隧道及其他附属设施;

  (2)电子地图外业采和内业整理;

  (3)基础数据更新、电子地图纠偏、与电子地图匹配及数据整合;

  (4)按各部门不同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5)乡镇地图制作(一镇一图)。

  2.3远郊区县城及重点区域道路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更新采集及整理入库,报送部门国家住建部,还需报送市统计局、交通委计划处、委信息中心、路政局路网中心。

  (1)对新增和发生变化的道路、桥梁、天桥、地下通道地理数据的更新采集;

  (2)电子地图外业采集和内业整理;

  (3)基础数据更新、电子地图纠偏、与电子地图匹配及数据整合;

  (4)按各部门不同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5)县城地图制作,按各区县城及重点地区分别制作。

  2.4招标范围:公路及县城道路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更新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段。

  2.6工作周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违法记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近五年(2011年2月-2016年2月)完成5个以上(含5个)道路交通行业基础数据调查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3月17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http://www.bjlzj.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内大街317号

  邮编: 100053

  电话:010- 63032255

  传真:010- 63176144

  联系人: 刘卫清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七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一路科创十四街99号汇龙森科技园二期20号楼

  邮编:100176

  电话:010-56532239

  传真:010-56532239

  联系人:邵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