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改进机关党建工作

13.01.2015  17:05
    近些年,朝阳院在机关党建过程中,始终以《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一工作主题,以《条例》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和活动,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切实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发展。
    一、完善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为党建第一责任人,机关党委书记负责基层党组织的具体建设,各党支部书记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院党组每年多次听取机关党委关于机关党建的专题汇报,定期讨论、研究、指导党建工作,将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为加强党员活动和阵地建设提供相应的物质支持。二是按照《条例》规定完善组织设置,各级党组织及时按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党支部和党小组等组织形式;院机关党委不断规范议事制度,定期召开机关党委会研究讨论党建工作;坚持和完善机关党委委员列席制和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工作制,要求每名委员积极参与固定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全年不少于3次;制定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的述职制度,强化委员和支部书记的党建意识,落实一岗双责。
    二、深入改进作风,继续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效果
    一是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程序,实行制定重大问题决策、事关党员干警切身利益问题意见征集制,使各项决策公开、透明、规范。二是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任务,院机关党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意见建议80余条,经过梳理汇总和逐条研究,结合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中查找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整改,科学制定了改进措施共15项,确保活动效果落到实处。三是营造全院作风整改氛围,全院各党支部开展 “讲团结,比奉献,提精神,争第一”大讨论活动,就加强支部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等情况建言献策,组织全体党支部开展了“改进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主题党日活动并进行评选,设计制作了以群众路线为主题的专题展板和《朝阳检察》专刊杂志,同时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以“如何在工作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主题开展了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活动。
    三、规范党内生活,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深入加强党内生活规范化建设,不断规范 “三会一课”等制度,对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次数、内容、参与党员人数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予督促检查和通报;建立了党支部书记(委员)与党员定期谈心、座谈制度,要求支部书记、委员全年与本支部党员谈心、座谈率不低于党员总数的90%;机关党委定期进行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调研,并积极向院党组进行汇报。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了解党员的所思、所想、所急、所需,从思想、生活、工作等方面关心广大党员,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困难党员帮扶机制,节日前、干警生病、遇到困难时做到及时探访慰问,帮助解决看病、住院、用车等困难,切实为党员群众办实事,当好党员干警的贴心人。三是认真贯彻区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认真落实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规章赋予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民主权利,利用院局域网和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每季度公开发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党务信息、党费收支使用情况等内容,确保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使。
    四、落实民主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加强对重点执法岗位、重点执法人员、重点执法环节、重大案件办理以及领导班子决策过程中廉政风险的防范监督。二是机关党委书记参加党组会、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办公会等会议和活动对班子成员进行监督;机关党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加强机关党内监督,定期对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各党支部将开展组织生活的情况填写入《党支部工作手册》,同时要求党支部书记在各阶段业务工作述职的同时,还要对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二是纪检监察部门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检务督察,加强对党员干警执法执纪、检风检容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在试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后,院纪检监察部门与所有主任检察官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监督,确保每名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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