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管房单位:
近日我市发生城镇私房后檐内墙滑落伤人一事。经调查核实,该房屋是今年房屋安全检查中的锁门户,房屋所有人未尽到安全责任。为此,我委决定迅速开展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区依据年初房屋安全检查情况,组织对隐患房屋特别是查房中的锁门户、拒查户进行再检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从现在起,利用10天时间开展城镇房屋隐患排查工作,请各单位8月20日前,将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清册及汇总表(见附件),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
二、排查范围
排查重点是近年来房屋安全检查中的锁门户、拒查户,以及自管房单位没有反馈安全检查结果的房屋。
三、排查要求
本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是一项阶段性工作,排查出的问题房屋要立查立改,力争问题不过夜,解决有专人。
1.加大排查力度。对房屋安全检查中的锁门户、拒查户,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属地街道办事处密切配合,商请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做好居民工作,做到应查尽查;对房屋安全检查中自管房单位没有反馈安全检查结果的房屋,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继续督促所有权人做好隐患排查并报送排查结果。
2.强化分管责任,落实解危措施。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合理安排人员队伍,责任到人,督促所有权人及时排查隐患房屋,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房屋安全意识教育。采用多种方式将隐患房屋的危险性告知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不得出租、承租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4.做好建档立册工作。对排查出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逐处建立清册,督促所有权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附件:1.2019年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
2.2019年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清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8月7日
(联系人:王保青,联系电话:5559733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