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赴西城调研——《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项论证系列工作

23.03.2017  11:01

  3月22日上午,为推动《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项论证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同志带队赴西城区进行调研。市文化局、西城区的相关领导陪同调研。
  调研组在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实地考察了天桥中幡、抖空竹、彩塑京剧脸谱、金漆镶嵌、古彩戏法等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状况,并组织召开座谈会。会上,北京市文化局、西城区分别就全市及西城非遗保护情况、保护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立法建议进行了汇报,京都北韵禅乐、北京仿古瓷等项目的传承人和保护单位代表介绍了各自项目的发展情况,并提出了立法建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尹培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傲霜、副主任杨艺文进行了发言,最后,李伟同志讲话。
  李伟同志指出,此次非遗立法论证调研,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市文化局为立法所做的前期基础性工作很好、很扎实,《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要做好上位法和政府层面出台的相关意见政策的衔接。李伟同志对非遗立法提出了五点要求:第一,要进一步细化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推进非遗的法制化管理。第二,要从项目特征、传承状况、市场潜力等多层次、多角度对非遗项目进行分类,推进非遗的科学化分类保护。第三,要突出政府在搭平台、给资源等方面的引导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记录建档、规范化传承等方式,推进非遗的活态传承。第四,要抓住重点,在对濒危项目进行抢救性保护的同时,注重非遗项目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第五,要深入挖掘非遗项目的文化内涵,支持非遗项目在当今时代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局非遗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