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牛有成同志出席并讲话

31.08.2017  11:53

  北京人大网讯 8月23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郝志兰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牛有成出席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城建环保办公室关于《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和条例草案修改情况报告,通报了《市政府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草案)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修改后的《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文字更加简练、重点更加突出、条理更加清晰,充分体现了“停车入位、合理付费、违停受罚”的立法理念。委员们还就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居住区停车资源供给、停车信息化建设、违法停车的法律责任和执法手段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交通委有关负责同志就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牛有成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现阶段城市发展不和谐的原因之一就是人口、资源、环境的不平衡,导致出现了包括停车问题在内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停车管理立法的目标就是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法制保障,通过立法来实现平衡。

  牛有成副主任强调,本市停车管理立法工作要注意平衡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出发点与落脚点。立法的出发点是保障权利,落脚点是履行责任,立法既要保障各相关主体享有的权利,又要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体现出二者的平衡。二是公序与良俗。“停车入位、合理付费、违停受罚”的公序已初步建立,停车管理立法要立足实际,加大宣传和普法力度,进一步推动规范停车良俗的形成。三是执法与违法。要解决因执法成本过高和违法成本过低导致的守法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实现执法成本和违法成本相匹配。四是执法与守法。立法目的是保障多数人的权利、追究少数人的责任,要通过明确政府责任加强服务管理,为守法者提供便利停车条件和环境。五是数据与手段。准确全面的数据是科学决策的基础,要充分运用好停车普查数据,有序推进停车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停车管理手段。六是立法与遵法。在与上位法不抵触的情况下,要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研究强化权利保障和责任落实的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制定一部管用好用的停车管理地方性法规。

  牛有成副主任要求,要积极吸纳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为常委会第二次审议法规做好准备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交通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城建环保办公室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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