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指导意见发布 中心城区注重减量提质

11.06.2021  20:21

  中新网北京新闻6月11日电 (陈杭)日前,北京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分圈层提出更新重点,首都功能核心区以保护更新为主,中心城区以减量提质更新为主,城市副中心和平原地区的新城结合城市更新承接中心城区功能疏解,生态涵养区结合城市更新适度承接与绿色生态发展相适应的城市功能。

  《指导意见》旨在解决体制、机制、政策等问题,为北京市城市更新探明实施路径,提供政策支撑和组织保障,对提升城市品质、满足民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更新以街区为单元实施

  城市更新主要是指对城市建成区(规划基本实现地区)城市空间形态和城市功能的持续完善和优化调整,是小规模、渐进式、可持续的更新。

  《指导意见》分圈层提出更新重点,首都功能核心区以保护更新为主,中心城区以减量提质更新为主,城市副中心和平原地区的新城结合城市更新承接中心城区功能疏解,生态涵养区结合城市更新适度承接与绿色生态发展相适应的城市功能。

  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街区层面,将开展街区综合评估,查找分析街区在城市功能、配套设施、空间品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梳理空间资源,确定更新任务。

  在此基础上,将空间资源与更新任务相匹配,变一次性指标分配为动态按需调配,集约节约利用空间资源。通过现状权属校核和正负面清单引导,鼓励产权人自主更新、社会力量参与更新。

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加装停车、电梯设施

  《指导意见》提出,主要更新方式包括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老旧厂房改造、老旧楼宇更新、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更新以及其他类型。对各种更新改造类型,分别明确了更新内容和方向。

  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是根据居民意愿补充民生短板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停车设施和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

  老旧厂房改造要明确老旧厂房改造利用业态准入标准,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发展智能制造、科技创新、文化等产业。鼓励利用老旧厂房发展新型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等国家和北京市支持的产业业态;鼓励利用老旧厂房补充公共服务设施。鼓励老工业厂区通过更新改造或用地置换的方式实施规划,增加道路、绿地、广场、应急避难场所等设施。

  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更新的重点是开展申请式退租、换租及保护性修缮和恢复性修建,打造共生院,消除安全隐患,保护传统风貌,改善居住条件。(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