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征集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的通知
京建发〔2018〕503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建设绿色施工水平,全面贯彻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推动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在工程施工中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并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安全、绿色、低碳的发展目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一批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经专家遴选后,择优推荐列入2019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拟建或在建(主体尚未完工)项目,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公共建筑一般应在2万平米以上。
(二)住宅建筑:
1.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一般应在5万平米以上;
2.单体住宅一般应在2万平米以上;
3.住宅建筑必须为全装修工程。
(三)应用重大、先导、高新技术的建筑可不受规模限制。
二、遴选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技术指标及实施与评价指南》(试用版)
三、申报材料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简称申报书,见附件)。
(二)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绿色施工考核指标;
2.绿色施工组织管理;
3.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4.安全防护措施;
5.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措施;
6.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措施;
7.节能与能源利用措施;
8.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
9.绿色施工的“四新”应用及技术创新点;
10.主要机械设备详表;
11.绿色施工购置清单;
12.工作人员投入详表;
13.施工总平面图布置等。
四、工作组织
此次示范工程的征集、遴选工作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科技与村镇建设处组织。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示范工程一般应由项目施工单位组织或项目建设单位与项目施工单位联合组织。项目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
(二)示范工程应由法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项目单独报送,原则上每个法人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应超过3项。
(三)申报单位自愿提出申请,详细填写申报书并编制实施方案(各一式2份),分别牢固装订后,按要求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报送至我委,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各法人单位须将申报项目统一打包成压缩文件,文件名格式:法人单位名称+申报项目数量)。
(四)申报单位应对申报的项目审核、推荐严格把关,所申报的项目要突出科技创新及示范应用内容,示范内容应能落地推广应用。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
联系人:秦仁泽
电话:5995890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
特此通知。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