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工程监理履职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监理单位,市建设监理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切实发挥工程监理作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京建发〔2017〕493号)等文件要求,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履职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共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信息平台中抽取24个工程项目,分布于通州、大兴、丰台、海淀等10个区。其中,本市监理单位监理项目12个,外地监理单位监理项目12个。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监理单位履职到位,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要求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其中,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承担的石景山区北新安棚户区改造B区土地开发项目、北京正方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大兴区第一中学西校区新建工程项目、北京时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房山区1#商务办公楼等17项工程,监理人员到岗尽责,资料管理规范齐全,施工现场井然有序,能够较好履行监理职责,充分发挥了工程监理作用。
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参建单位仍然存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质量意识淡薄,质量管理行为不规范,工程实体存在质量隐患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其承担的通州区运河核心区IX-09、IX-11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41万余平方米。检查发现,该项目三个标段共用监理人员,监理人员严重不足(其中IX-11地块的C01办公楼等7项标段,建筑面积约23万余平方米,从监理日志和会议纪要上看,实际到岗约5人),人员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与《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明显不符;总监到岗率低,无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项目监理人员未正常履行职责;施工技术文件审批不符要求、危大工程未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钢筋等部分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无追溯性和旁站缺少钢结构安装、防水细部、节能内容;现场发现C02地下一层劲性钢柱钢筋移位较大,施工单位擅自用火烤方式纠偏、箍筋未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等质量问题,项目监理机构未发出任何指令性文件要求整改。
(二)广东创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其承担的石景山区大唐国际北京高井燃气热电联产工程厂前区建筑总承包工程,总建筑面积33167平方米。检查发现,该项目总监未到岗履职,现场两名监理人员无相关证件;未提供五方责任主体总监承诺书和本项目的监理规划;无危大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见证记录未加盖见证取样专用章,无地下防水和梁柱节点钢筋旁站记录;施工现场消防泵配电线路未按强条要求从总配电箱总断路器上端接入、未按要求设置塔吊专用开关箱、现场木方等易燃材料散乱布于现场多处、现场配电室等多处灭火器严重缺失和临边防护缺失严重。
(三)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其承担的朝阳区将台乡农民回迁安置房项目9#、10#、13#住宅楼及3#车库西段,总建筑面积12万余平方米。检查发现,该项目监理部管理混乱,总监到岗率低,现场监理工作不到位,对工程监理工作程序、验收规范均不熟悉,监理人员无法满足工程需要;监理规划未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混乱,无危大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材料、设备进场报验和隐蔽工程、检验批等验收资料混乱,见证试验第三方检测委托人不是建设单位;旁站记录项目和内容均与工程实际不符,无平行检验方案和记录。
(四)河北剑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其承担的研发楼等3项(超高频读写器生产项目),位于亦庄开发区,总建筑面积25815平方米。检查发现,该项目监理单位未能切实履行监理职责,监理资料未能及时提供;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三大行动”要求无宣贯、无方案、无隐患检查及整改复查记录;无塔吊、卸料平台、外脚手架等危大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1#生产车间深基坑工程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外墙使用未经报验的装饰复合一体板材料,现场橡塑保温未按要求进行见证试验;现场二级配电箱、开关箱、电线电缆敷设几乎均不合格,现场物资码放混乱、尘土裸露,2016年10月后无任何反映现场安全联合检查的记录。
此次通报表扬的监理单位,要继续努力,再接再厉,持续落实好“三控两管一协调”以及安全管理职责,并将适时组织参观学习和经验交流活动,在行业中进行宣传推广。通报批评的监理单位,将会同有关区质量监督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罚,并将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东创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剑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家京外监理单位相关违法违规情况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时函告所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此次检查反应出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全市各工程监理单位要举一反三,吸取经验教训,认真对照和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发挥工程监理职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