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困难家庭报销比例可达96%

21.05.2015  19:16

  5月21日民政部举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主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王治坤介绍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相关亮点。

  第一,文件首先是要实现推进城乡医疗救助的统筹。文件要求在今年年底之前要把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和城市的医疗救助制度合并起来,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市医疗救助是在2005年实施,一直是实行分制、分级的管理和制度设计,这次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第一次要求在资金方面进行合理统筹使用。更重要的是第二方面,就是要求城乡医疗救助在政策目标、对象范围、救助程序以及救助标准等方面要实行城乡统筹,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在医疗救助方面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待遇公平,在整个社会救助体系当中这是首先的一个大的突破。

  第二,救助对象进一步扩大范围的突破。在过去城市和农村的医疗救助当中,农村的五保对象、城市的三无人员现在统称为特困供养人员,还有城乡低保对象,这是法定的救助对象,这次在此基础上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第三方面,更为突出的,就是把医疗费用支出型贫困家庭列为重要的救助对象。就是医疗费用支出过大,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也可以称为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家庭用于刚性的医疗支出超过了家庭个人年度可支配收入,作为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家庭,这次文件当中把这个医疗支出性家庭纳入救助范围。

  第三,《意见》提出要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有关部门先开展了农村儿童的大病救助试点,又推行了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试点。这次国务院加大力度,要求要在今年年底之前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要在全国实行全覆盖。

  第四,随着大病医疗救助的全面推进,这一次在用药范围、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项目等方面,和过去相比也有进一步拓展,这次文件当中,以上几个方面都要和国家正在推行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行衔接,就是说大病医疗保险将来可能在定点医疗、医保项目等方面,会有所拓展和拓宽。

  第五,就是这次明确在救助水平上和过去相比要有大幅度的提高。去年平均救助比例达到60%,这个文件要求今年对大病救助的比例要不低于70%。也就是说,今年底,生活困难家庭包括大病救助资助家庭在政策范围之内的报销比例可以达到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