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实干创新 打造预防品牌 为规范司法行为提供坚实保障

16.06.2015  13:19

    怀柔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多年来紧紧围绕区域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高起点站位,高标准要求,坚持实干创新,统筹推进各项预防工作,“怀柔预防”品牌效应进一步显现,先后获得北京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怀柔区十佳政法单位,并于2014年荣立集体二等功。
    一、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开展预防工作。坚持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围绕案件先后开展了涉农专项资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多个专项预防调查,帮助发案单位整章建制,多篇预防调查报告获得区领导批示,一些对策建议被相关单位采纳。2014年,我院在查办胡某涉嫌贪污一案中,预防适时介入侦查,与反贪局联手开展个案预防和类案预防,短短两个月时间,促使怀柔区农委重新制定了《怀柔区农民住宅节能保温改造实施意见(2014-2017)》和补充协议,并与我院签订共建协议,我们“关口前移”的做法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找准预防“抓手”,实现预防工作规范化。联合区纪委,与区财政局、住建委等六家单位在全市率先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与区监察局、政府稽察办在全国首创了检察、监察、稽察“三察”联动机制,与区委党校、区委宣传部建立了廉政长城宣讲团。去年,举世瞩目的APEC会议在北京举行,我们多措并举服务APEC筹备工作,坚持“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在APEC拆迁项目工作中,区委领导认为“拆迁工作顺利推进,检察院功不可没”。积极开展共建工作,与区委党校、区卫生局等7家单位建立了“手拉手”职务犯罪预防共建机制。
      三、实行“精确预防”,确保预防工作取得实效。2012年起,我院在全市率先建立职务犯罪惩防综合报告制度,区委书记等领导对年度报告均作出批示。《2009—2011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在首届全国评选中荣获“十佳年度报告”荣誉称号,并在高检院《预防职务犯罪正刊》上予以推广。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2013年8月,我院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法制课坚持“私人定制”,在首届全市系统廉政法制课评比中,我院预防处获得个人冠军和优秀授课单位荣誉称号。
      四、坚持实干创新,打造预防工作品牌。与区电视台合作,在《法制时刻》栏目中开辟“警钟长鸣”板块。与区纪委、区法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教育机制。预防处干警撰写的预防工作心得,被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个人专著。2014年,预防处首次策划、编剧并组织拍摄微电影《我要爸爸》,在全市220部作品中脱颖而出,荣获一等奖,在高检院评比中荣获二等奖。连同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十佳年度报告”等,“怀柔预防”品牌已经建立,其品牌效应初步得到显现。(杨同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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