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8.11.2017 10:22
本文来源: 林业网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雨后清晨,甘肃甘南扎尕那云雾缭绕,和谐美丽。 新华社记者 陈 斌摄
党的十九大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强调“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本报记者近日专访多位专家学者,针对如何全面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以往存在哪些误区、怎样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等问题,进行分析解读。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涵是什么?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教授、经济学博士郭兆晖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指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两者之间保持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状态。人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自然则滋养人类、哺育人类、启迪人类。
中国的古人早就认识到人与自然应当和谐共生,提出了“天人合一”的思想。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法自然其实就是说人类要遵循自然规律。孔子说:“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意思是不用大网打鱼,不射夜宿之鸟。荀子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吕氏春秋》中说:“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这些都是讲对自然要取之以时、取之有度、遵循规律。
“从本质上看,人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归根结底是自然的一部分。”郭兆晖认为,这一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已经作了大量论述,马克思指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恩格斯也强调“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这不是说人就只能依附于自然,只能任凭自然摆布。人与自然应当是一种共生关系。人因自然而生,自然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资源,而人类利用这些资源后所产生的废物还要由自然来处理或存留在自然中。自然也需要人这个地球上最强势的物种来珍爱与呵护。
“从历史上看,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史。”郭兆晖说,在渔猎文明阶段,人类与自然斗争,获得生存所需,恐怕还没有很多闲情逸致发现自然之美;在农业文明阶段,人类开始广泛利用自然,从自然获取资源以支撑自身发展,人类逐步学会欣赏自然的美丽;在工业文明初期阶段,人类自认为凌驾于自然之上,大量从自然攫取资源,把自然破坏得千疮百孔,自然的美丽褪色,一些地方生态环境恶化;在发达工业文明阶段,人类能上天入地下海,表面上征服了自然,但是自然也猛烈报复人类,这时人类开始修复自然、治理污染,重新恢复自然的美丽;在生态文明阶段,人与自然的关系才真正实现和谐共生,自然的美丽与人类社会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交相辉映。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意味着我们要坚决摒弃人定胜天、人一定能战胜大自然的观念。郭兆晖表示,人定胜天只是人类发展一个阶段中短期的认识与做法。在这个问题上,恩格斯深刻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人类必须充分遵循自然规律,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一定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客观规律,也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是不作为,而是要努力实现高质量的绿色发展
人类历史上,因违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规律而尝到苦果的案例,为数不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高投入、高污染、低产出的粗放发展模式加剧了资源供需矛盾,自然环境不堪重负,优质生态产品总体短缺,生态环境成为国家发展的短板,成为人民生活的痛点。在不少地方,老百姓以前盼温饱,现在盼环保;以前求生存,现在求生态。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必须继续推动发展。但不顾资源、环境约束的粗放发展,已经是“此路不通”。出路只有一个: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的要求,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在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看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一表述,大大丰富和完善了现代化的内涵,超越了工业文明,其核心是通过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来实现“绿色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强调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包括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宁静的环境、美丽的景色等等。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明确了发展与保护内在统一、相互促进、协调共生的关系,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吴舜泽说,一是现代化必须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基本前提,发展必须是绿色的,只有高楼大厦、没有绿水青山的现代化不是真正的现代化。二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是不发展、不作为,而是要通过高质量的绿色发展,实现现代化。
吴舜泽表示,目前主要存在两方面的短板:一方面体现在生态环境保护本身,污染物排放量大、影响范围广、污染程度重;山水林田湖草缺乏统筹保护,生态损害较大;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生态环境存在较高风险。另一个方面体现在经济发展的绿色化水平不高,仍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工业快速发展遗留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严重的环境问题,在这个过程中,要实现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的协调联动、系统修复,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吴舜泽说,从环境角度,要坚守生态红线和环境底线,扩大自然资本的供给能力,增加生态产品的生产能力,提高环境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和供给质量;从发展角度,要积极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形成一种从资源到产品再到资源的、不断循环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
直面突出矛盾和问题,既做污染减排的减法,也做生态容量扩容的加法
彭应登认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依靠制度和法治,现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大都与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法治不完备有关。应当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尽快建立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并使其落地生根。“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在宏观战略上,要搞好制度体系顶层设计,着力在‘治气、净水、护绿’等方面下功夫;在实践中,把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到实处,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十九大报告要求,“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这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题中应有之义。”彭应登表示,要鼓励绿色生产,稳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绿色产品及服务的供给,促进人民群众绿色消费;与此同时,要加强政策引导,通过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变倒逼生产方式的绿色转型,最终形成绿色合力,共同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专家们强调,当前需要直面现实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我国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中明确要发展可再生能源,但一段时间以来出现了‘弃风、弃光、弃水’的现象。”国家能源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指出,这并不是因为可再生能源太多了,全国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还只有13%。为什么要弃?既有技术上的原因,也有体制上的问题。应当制定政策加以引导,使可再生能源更快地增长,逐步完成能源替代。
“将来提高森林质量是主要问题,是林业部门的主要任务。”中国工程院院士、林学及生态学专家沈国舫院士表示,一方面要在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森林面积,啃下剩下的硬骨头。另一方面要通过森林经营,大力提高森林质量,保障森林生态系统全面发挥“供给、调节、支持、文化”四大功能。
今年9月份,中办、国办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建立国家公园,是一件前所未有的大事,也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陕西省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吴晓民说,国家财政负担经费,设立专门国家机构进行管理,将改变“九龙治水”的局面,实现对生态系统的长期整体保护,把最应该保护的地方有效保护起来。应充分调动政府、市场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引导当地社区居民和各类社会机构积极参与国家公园体制建设。
“我国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有3年的时间,生态环境是一个突出短板。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都应当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既做污染减排的减法,也做生态容量、生态空间扩容的加法,更加自觉地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吴舜泽强调。(记者 刘毅 寇江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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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1.2017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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