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院坚持“三个高”做法 推进预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0.12.2015  14:59

      2015年以来,怀柔院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站位“三个高”做法,抓好基础规范、流程规范和品质规范,建立健全各项预防工作制度,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高起点,抓好基础规范

      预防工作点多面广,为避免随意性、盲目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计划性和整体性,坚持高起点,抓好基础规范。制定《周一例会制度》,总结点评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工作,学习研究相关文件,并及时化解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制定《关于执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告知卡和监督卡的规定》,对告知卡和监督卡的适用范围、责任分工、工作程序、问题处理及结果运用等予以明确规定,并要求将预防工作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通报、整改、落实。

      二、坚持高标准,抓好流程规范

      制定出台《加强和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一体化建设工作实施细则》,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确保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有效衔接、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实效。为高质量完成案例分析工作,提出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预防对策,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制定出台《关于收集运用悔过书及悔过视频的规定》,抓好流程规范。一是规范工作流程。依托侦防一体化机制,每起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后,由案件承办人督促嫌疑人撰写书面悔过材料,预防处负责摄制悔过视频,内勤负责统一收集、登记和保管。二是规范工作内容。明确规定悔过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简介、案件事实、思想认识、主观原因、客观原因、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等,并列出讯问提纲。三是规范工作纪律。二人以上方可开展摄录工作,不得擅自超出提纲内容进行发问,不得提问与悔过无关内容。悔过书及悔过视频由内勤专门负责分类整理及归档,将其内容有机融入到各项预防工作中。

      三、坚持高站位,抓好品质规范

      为进一步深化“怀柔预防”品牌的影响力、辐射力,坚持高站位,制定《廉政约谈警示告诫实施办法》和《重大典型案例剖析会制度》,旨在通过制度创新,抓好品质规范。一是规范审批程序。对廉政约谈警示告诫和重大典型案例剖析会的启动程序、开展对象、审批流程及开展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预防工作设定“紧箍咒”。二是创新工作方式。廉政约谈对象申请具体廉政风险防控指导的,预防处应予以预防指导。还对整改落实书面反馈程序进行规范,并要求预防处在约谈半年后进行回访考察,全面了解整改落实情况。三是注重成果转化。通过重大典型案例剖析会,帮助发案单位或行业(系统)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举措,并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相关制度提出意见建议,实现源头性、实质性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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