圾垃分类新规十大热点详解

06.12.2019  18:20

  再有5个月,修改后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强大的合力。目前,全市上下正积极开展《条例》的宣传和相关的配套准备工作。

  针对“教罚并举”、新版“限塑令”、一次性用品、垃圾“混装混运”等社会关注的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主任郝志兰和市城管委固废处副处长马建骥,请他们就社会关注的十大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个人违规投放重教育慎处罚

  早在2011年,本市就制定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主任郝志兰解释说,比如,对垃圾源头减量和个人参与垃圾分类缺乏强制性约束,对混装混运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不够,市民知晓率和分类参与度不高,因此亟须修订。

  《条例》修订有哪些特色亮点?郝志兰介绍,在完善减量措施方面,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提出了带头开展垃圾减量和垃圾分类的要求。在强化分类投放方面,对个人生活垃圾分类由倡导性上升为义务性条款,不过,《条例》也特别提出,个人违规投放应当多宣传教育,慎用处罚和信用惩戒等。在加强社会共治方面,规定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明确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居民个人应当如何进行垃圾分类?郝志兰表示,《条例》中很多规定讲究“因地制宜”。比如,并没有对垃圾定时定点投放进行全市统一的强制性规定。此外,也并没有强制要求垃圾在投放时必须“破袋”。

  当一天垃圾分类指导员或将免罚

  垃圾没好好分类,到底要怎么罚?修改后的《条例》一出台,普通百姓的关注点便一下子集中到了罚款金额上。按照新规,个人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且屡教不改,将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不过,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则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参加哪类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免于受罚?参与活动的时长有无限制?对此,市城管委固废处副处长马建骥解释说,如何对处罚进行认定,以及社区服务活动的具体流程,下一步都需要会同城管执法部门一起沟通研究,进一步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相关的执法保障方案。比如,执法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了,被处罚的个人可以先拿着处罚通知单去街道“报到”,由街道指定某一个社区,让受罚人去当一天垃圾分类指导员。服务完后,再回到街道“打卡销账”,消除处罚。

  应使用可重复利用环保包装

  每年“双11”,快递爆仓的同时,数不清的快递包装袋、包装箱、包装盒仅使用了一次,便被当作垃圾丢弃。来自2018年的统计数字显示,我国快递业务量突破500亿件,产生海量快递垃圾,消耗了大量资源。

  为此,修改后的《条例》提出,快递应当使用电子运单和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本市鼓励快递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材料。

  马建骥提出,邮政管理部门已对绿色包装材料出台了具体的标准,今后,将用绿色包装逐渐替代现有的一次性包装。快递员将快递送达,等用户将包装拆除后,可以再当场对快递包装进行回收。

  送快递时,如果用户恰好不在家,快递员往往会将快递件暂存在快递柜内。对于放在快递柜内的包装如何进行回收呢?马建骥表示,用户可以自行将快递包装交回快递点,或是设置一些集中的快递包装回收处,鼓励用户将快递包装交回。

  垃圾分类标识向新国标统一

  修改后的《条例》明确提出,未来对于垃圾桶的设置,要区分单位办公或者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和自然村,其他公共场所三类区域。其中住宅小区和自然村,要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并至少在一处垃圾交投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四类收集容器;其他公共场所可根据需要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记者走访发现,目前本市以上三类区域的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在标识、材质、容量上都不太一样。12月1日,由住建部制定的新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标准开始实施,新国标中,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的标识与北京现行的标识图案不同,这些未来会逐步统一吗?

  对此,马建骥表示,未来对北京市各区域垃圾桶的材质和容量不会做统一要求,但接下来,各区域新配置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标识要一律按照新国标印制,目前正在使用中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将在旧标识上粘贴覆盖新标识图案后继续使用,等到了使用期限再进行更新,避免浪费。预计到明年5月1日前,陆续完成贴标覆盖工作。

  禁止在本市制售超薄塑料袋

  修改后的《条例》明确指出,禁止在本市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使用超薄塑料袋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其实,早在2008年,本市就曾施行过“限塑令”。记者发现,超薄塑料袋仍在很多菜市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或是街头的小菜店、水果店广泛使用。明年5月起,新一轮“限塑令”将实施,如何杜绝超薄塑料袋呢?

  对此,马建骥解释说,《条例》中所谓的超薄塑料袋,指的是单层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现在很多商场和超市所使用的收费塑料购物袋,以及蔬菜水果区提供的成卷保鲜袋,都是合规的。《条例》正式实施后,将主要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超薄塑料袋进行监管,加大检查力度,违规的将进行处罚。此外,仿照现有一些商场和超市的模式,推广使用收费的正规塑料购物袋,进而逐渐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量。(来源:北京晚报 ) 【编辑:刘文曦】

垃圾分类该如何对待塑料袋?
  将于明年5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Bj.Chinanews.Com
首个试点小区垃圾分类投放超85%
  位于西城区平安里的大乘巷小区,Bj.China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