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1日起将查乞讨卖艺 派发广告最高罚1万

30.04.2015  17:35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谢璐)明天(5月1日),本市首个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进入地铁乞讨卖艺将被最高处罚千元,发广告则将最高被罚1万元。为保障执法,北京市轨道交通执法大队将正式上岗,未来每个地铁站将有2名执法人员巡查执法。具体处罚细则,目前正在最后的研究论证阶段,将很快出台。

  允许有证的导盲犬进入地铁是该条例的一大亮点,当有视力残障人士(含携带导盲犬)单独乘车无人员陪同时,车站会安排专人陪同,进行验证、换票和乘车服务。

  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表示,希望其他乘客能够对导盲犬给予宽容和接受。另外,由于高峰期地铁客流量非常大,交通部门也倡导视力残障人士出行时尽量选择非高峰时段。

   地铁发广告明起最高将被罚1万 裁量情节将出细则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中明确,本市禁止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若违反规定,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派发广告等物品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派发的广告等物品,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条例明确规定,禁止违规进出闸机,禁止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禁止在车站、车厢内追逐、打闹或者从事滑板、轮滑、自行车等运动。如果违反规定,同样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市交通执法总队专门成立轨道交通执法大队,将于明天首班车正式上岗。执法职责主要包括对危害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安全的行为、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及轨道交通相关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其中包括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派发广告。

  据交通执法总队副总队长梁建伟介绍,目前,已招募88名公务员作为具有执法能力的工作人员,经过一个月的体能、技能及法规方面的封闭培训,是具有行政执法专项编制的,也是我国首个有行政编制的轨道交通执法队伍。

  目前,北京有318座车站,未来,执法力量要实现全时段、全方位,因此需要增加交通安全督查员,类似交通协管员的工作,辅助执法人员的工作。今年,要完成监督员的招募工作,基本实现每站有2个工作人员,未来整个执法队伍将达到600多人。

  梁建伟提到,因轨道交通有一定的技术特征,执法人员将与地铁运营方实行双巡查,对地铁线上、站内、车厢进行巡查,将来处罚时,主要依靠地铁运营方提供的证据作为取证之一。

  那么问题来了,执法人员会根据什么情节处以不同的罚款呢?梁建伟表示,执法人员首先要进行劝阻,如果乘客拒绝停止违法行为,那么就要按照规定开具罚单,“开罚单肯定是执法人员,不是监督员。” 如何根据不同的情节进行裁量,执法总队还要与其他部门制定执法细则,在出台前有个执法的“缓冲期”,主要以劝阻为主。

   地铁禁带物品将重调 各线每年将找第三方打分

  按照条例规定,市有关部门建立对安检分类分级操作的规范,公示禁带物品目录。北京地铁运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中提到,在车站内禁止从事滑板、轮滑、自行车等运动。下一步,滑板、轮滑等运动器具可能禁入地铁。目前,相关部门还在进一步研究中,之前允许带的大型工具如铁锹等,未来或列入违禁名单中。

  按规定,运营单位应每年开展一次运营安全综合评价,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对此,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表示,未来将每年对轨道交通全路网进行评价,将线路的建设质量、运营组织和安全管理等量化为1000分,建设占4成,运营占6成,逐项评分,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

  打分不是为了评比,而是通过量化找出问题来改进,要把整改经验带入新线建设中。相关部门已经启动对1、5、10号线的评分工作。

   张延昆:一季度地铁突发事件同比增142%

  北京市副市长张延昆在昨天的条例宣贯大会上对本市轨道交通发展提出几点问题,其中,包括地铁客流剧增,运营压力大等。他提到,今年一季度,全市18条轨道线路发生46起突发事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42%。

  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突发事件主要有三类:一是地铁信号、通讯故障的问题;二是乘客进入正常运营轨道等突发事件;三是由于乘客不遵守秩序、不按照规定乘车造成的事故,如抢上抢下造成的车门或其他设备故障等。

  该负责人表示,突发事件多,主要原因还是客流太大,随之带来的便是系统运营的压力,机器设备承受力大,此次出台轨道交通安全运营专门法规也是为了在此形势下提高安全运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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