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办公楼地下二层档案库房安装消防气灭设备的比选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中防火设计及北京市档案局印发《关于在搬迁至北京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过程中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计划将新办公楼地下二层档案库房改为消防气灭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费用:初步预估费用为贰拾肆万贰仟元整(24.2万元),最终费用以预算批复为准。
二、产品名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拆除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接入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三、报价要求:请贵公司对我中心待安装的消防气灭设备进行报价(详见附件1《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新办公楼地下二层档案库房消防气灭设备报价表》),所报价格不得超出预算批复资金额度。
四、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两年承担过类似服务项目;
3.提供产品必须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4.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五、比选办法
(一)比选原则: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比选资料:请贵公司务必于2018年11月1日(周四)下午2:30前将加盖公章的以下材料密封上报我中心: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新办公楼地下二层档案库房消防气灭设备报价表》原件一份;
3.《近两年承接类似项目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2)原件一份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各一份;
4.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符合消防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资金投入、安全管理、进度控制、质量等方面。
(三)定选原则:
1.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2.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合格参选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六、合同签订
承担单位确定后,我委与承担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承担单位未经允许,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分包。
七、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1112A房间
邮编:100039
联系人:郭然、肖瑞
电话:59958313/8361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1.《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新办公楼地下二层档案库房消防气灭设备报价表》
2.《近两年承接类似项目情况一览表》
附件: 附件1: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新办公楼地下二层档案库房消防气灭设备报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