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在职职工心理服务实操培训班的通知

30.09.2014  18:07

关于参加在职职工心理服务实操

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

为贯彻落实市委工会工作会议及市工会十三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在职职工心理发展助推计划”的有效落实,全面提升基层工会干部的心理服务实操技能,市总工会决定面向基层工会干部举办“在职职工心理服务实操培训班”。此次培训计划举办14期,每期两天,每期30人。现将 第一至六期 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4年10月15日(周三)至10月16日(周四)

第二期:2014年10月15日(周三)至10月16日(周四)

第三期:2014年10月22日(周三)至10月23日(周四)

第四期:2014年10月22日(周三)至10月22日(周四)

第五期:2014年10月29日(周三)至10月29日(周四)

第六期:2014年10月29日(周三)至10月29日(周四)

二、培训地点

北京职工服务中心(西城区虎坊路13号)。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已参加过“在职职工心理发展助推计划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基层工会干部。

四、培训师资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专家

五、培训费用

培训班的主要费用由市总工会承担,不向学员收取任何培训费。此次培训均为走读班,安排两天午餐,不安排住宿。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六、课程设置:见附件1

七、注意事项

1.请各区、县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根据名额分配、期次安排提前做好本地区(或本系统)培训通知下发及培训人员的选派工作。并提前5个工作日将反馈表以传真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到北京职工服务中心;

2.请各区、县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根据“在职职工心理发展助推计划培训班培训情况统计表”(已分别发至各区、县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培训联系人),选择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干部参加培训。

3.报到时间为每期培训班第一日上午8点45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贾凡,郭佳玲

联系电话 :83570302,83570305

电子邮箱 :bjzgjxpx@ 163.com

附件: 1.在职职工心理服务实操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2.在职职工心理服务实操培训班安排表

3.在职职工心理服务实操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4.在职职工心理服务实操培训班参训人员反馈表

北京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

2014年9月25日

附件列表:
  • 在职职工心理服务实操培训班课程安排表.docx
  • 在职职工心理服务实操培训班安排表.docx
  • 在职职工心理服务实操培训班名额分配表.docx
  • 在职职工心理服务实操培训班参训人员反馈表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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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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