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文化委部署“圣诞”“元旦”期间文化市场安全工作

23.12.2015  03:11

  为确保“圣诞”“元旦”期间良好的文化环境,做好全区文化娱乐场所安全保障工作,朝阳区文化委执法队提早筹划,会同朝阳公安分局于2013年12月20日,召开了文化娱乐场所会议,500家场所负责人参会。
  会上朝阳区文化委执法队副队长温鑫结合去年河南长垣县皇冠歌厅火灾事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升降舞台倒塌事故等案例,讲解落实安全责任、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安全制度的重要意义,并就做好圣诞、元旦期间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营业性演出必须报批;二是近期对安全消防工作进行自查自纠;三是各场所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冷烟花);四是严格核定人数,控制流量,防止踩踏等事故发生;五是场所负责人严格值守,全员上岗,加强巡查,确保安全。朝阳公安分局行业队、网安大队负责人强调:节日期间举办活动的场所要设安检设备,监控不留死角;禁止室内使用明火、举办焰火表演活动;充实安保力量,加强防恐防暴,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节日期间,区文化执法人员将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不间断巡查,给广大市民提供安全、健康的文化市场环境。 (朝阳区文化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