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深化国有林区改革发展纪实

30.01.2018  02:14
破题开路稳步前行 ——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深化国有林区改革发展纪实   从社会公共事业移交政府到内部体制机制逐步理顺,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党委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和《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林区改革的思路越来越清晰、措施越来越具体、成效越来越显著。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回首2017年的改革发展历程,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成立、巩固两供一业剥离成果、生态保护建设内部购买服务等破题开路的重要节点,值得铭记。
   明确新时期改革发展的主基调
  2017年2月20日,必将载入林区发展史册。这一天,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林区改革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这也是国有林区向党中央交上的第一份“改革答卷”。
  4月8日,在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成立后第一次年度工作会议上,按照“先行先试、做出表率”的要求,重点国有林管理局从完善剥离办社会职能后续工作、理顺国有林管理局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创新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和管护机制等六个方面,对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新时期国有林区改革实现新突破,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森林资源管护和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林区经济社会发展融入地方,转型产业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全力打造改革创新先行区。
  随之而来的是,国有林区改革领导小组得到充实调整:以国有林管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下设综合办公室、政策研究组、生态保护建设组等八个专项工作组,加强了对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的领导。改革任务进一步明确:国有林区改革领导小组相继召开两次全体会议,将改革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分解提出34项具体改革任务,分别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转职能、转机制、转布局。聚焦生态主业,立足当下,面向未来,新成立的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确立了新时期改革发展的主基调。
  ——转职能。围绕国有林管理职能定位,重点开展了制定财务等系列运行管理制度、全员岗位技能和转岗培训、林地清理专项行动等8项工作提升生态保护建设能力。
  ——转机制。围绕创新森林经营管护机制,重点开展了科学编制各功能区森林经营方案、引进信息化加强生态效益监测、强化种苗绿化工程等8项工作,提高森林经营水平。
  ——转布局。综合统筹生态保护、产业转型等实际,将124个建制林场的居民进行整合规划,32个林场1.72万户居民实行了深远山搬迁,36个保留居民的林场开展了标准化建设。扩大了森林腹地无人区,减少了森林资源隐性消耗和林火隐患,降低了生态保护和公共设施建设成本,提高了林业居民的生活水平。
  在剥离社会职能方面,遵循“交得出、接得住、管得好、可持续”的原则,林地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将林业承担的计划生育、住房公积金管理、林业城镇市政环卫、供暖、供水、供电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序移交属地政府和行业系统,改革实现了政企分离的重大体制变革,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多措并举,积极巩固“两供一业”剥离成果,确保干部职工共享改革发展福祉。
   创新生态保护建设体制机制
  “以前扫雪靠自觉,现在打扫靠责任,不干净可是要罚钱的!”严寒中,根河林业局好里堡林场207管护站站长李国忠一边干活儿,一边说道,不觉间头上和脸上都上了一层白霜。
  作为根河林业局森林管护站中资历最老的站长,李国忠身份经历了2次转换。2000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开始实施后,他从林业局贮木厂来到管护站工作,成为根河局207管护站第一任站长。2015年,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停伐”后,管护站的职能发展变化,只专注于森林的管护。2017年1月,根河林业局作为林区改革的试点单位,率先在生态保护建设中实行森林管护内部购买服务,创新森林管护机制,李国忠成为了一名“合同工”。
  “工资改称为服务费、森林管护责任书改为内部购买服务合同书、管护员职责由9项增至18项……多一项职责就意味着多一分责任,多一分主动。”李国忠告诉记者,根据内部购买服务合同,有奖有罚,合同条款明确,管护成果和职工利益挂钩,极大地提高了职工积极性。
  简单说,根河林业局以购买森林资源保护成果的方式支付管护员的服务报酬,林业局与管护员之间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创新森林资源保护机制,在根河林业局森林经营也同样实施了内部购买服务。
  通过实践,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党委根据各林业局生态保护建设内部购买服务的成果进行总结和提升,为解决好“买什么”、“谁来买”、“向谁买”、“怎么买”、“买得值”的问题,制定了《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生态保护建设购买服务指导意见(试行)》、《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森林经营内部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管护内部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购买服务坚持分类指导,分2017年、2018-2019年、2020年以后三个阶段实施,稳妥推动、循序渐进、逐步完善。
  推进生态保护建设购买服务,是国有林区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创新生态保护建设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通过生态保护建设购买服务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林区生态保护建设管理水平,增加森林数量,提升森林质量,推动了林业发展模式由以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由“依林谋生”全面转向“务林谋管”,发挥生态功能、提供生态服务、维护生态安全已经成为林区的重心。
  事实上,不仅是根河林业局在生态保护建设中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尝试,绰尔、乌尔旗汉、阿里河等局在林业局范围内相继开展了生态建设工程购买服务;大杨树、毕拉河、吉文等林业局率先在森林防火领域展开不同层面、不同形式的购买服务尝试。林区的购买服务改革从无到有、从点到面,正在沿着扩面增量和规范管理的方向稳步推进。即将出台的生态保护建设购买服务指导意见和森林经营、管护、防火三个实施办法,标志着林区购买服务体制机制改革进入了提质增效的崭新发展阶段。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设小康林区、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有了改革深化的坚强基础,林区美、林业兴、林工富,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美丽林区的宏伟蓝图必将实现。(记者 赵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