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国家验收

18.01.2016  11:05
   中国林业网1月18日讯     1月4日至8日,由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中央编办、财政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六部委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组对湖南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验收。
  1月5日,验收组在长沙听取了湖南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汇报。副省长戴道晋出席并主持会议,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林业厅厅长邓三龙代表省政府汇报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省委改革办及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汇报会。
  汇报会后,验收组分两组赴随机抽取的衡阳市南岳区、郴州市安仁县、长沙市浏阳市、怀化市通道县和益阳市赫山区等5个县(市、区)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组在听取县(市、区)人民政府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查验核实材料后逐县进行了评估打分,并随机在国有林场走访和召开林场职工座谈会,进行满意度评估和问卷调查。
  1月8日,验收组在长沙召开意见反馈会,向湖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了初步验收意见,对湖南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一是高位推动。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省委副书记、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11个厅局的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把林场改革工作列入全省改革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性政策措施。改革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部门积极配合,各市州、县(市区)积极落实,形成了推动改革的合力。尤其是湖南省林业厅主动担当,主动作为,责任落实,实干巧干,全力推进,工作出色。二是成效显著。第一,林场单位定性明确、编制核定科学合理、经费纳入预算保障。将全省208个国有林场全部明确为了公益性单位,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91个,二类事业单位17个,核定事业编制14177个。改革后,人员、机构和续保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实现了“因养林而养人”的目标。第二,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得到了切实解决。全省国有林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现了全覆盖,富余职工全部得到了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形成了老有所养、医有所保、居有其所、安居乐业的和谐局面。第三,完成了社会职能剥离,实现了政事、事企分开,全省国有林场57个场办医院、87所中小学实现了属地管理,剥离了337个代管村,理顺了46个代管村的行政管理关系,建立了以经营项目法人制度为基础的事企业分开长效机制。第四,完善了经营机制。建立了以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森林资源监管机制,有利于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推动林场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了岗位设置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积极推进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第五,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完成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51775户,确保了每名职工有房住;实施了安全饮水改造工程;全面推进了国有林场电网管理体制改革,国有林场独立电网就近移交大电网;国有林场公路基本纳入当地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等等。
  验收组要求湖南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国有林场的支持力度,财政资金及时到位;根据生态建设需要和林场生产生活特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省林业厅副厅长胡长清表示,湖南将以本次验收为契机,国家验收组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巩固改革成果。通过启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工程,完善森林资源监管机制,实现森林面积、活立木蓄积和森林覆盖率“三增长”;通过整合优化扶持政策,多方搭建平台,让国有林场生态环境更优美,生态资源更优质,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骨干示范作用。(湖南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