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任务全面完成 通过国家验收

22.09.2016  10:38
  国有林场是国家重要安全屏障和森林资源培育战略基地。去年11月,国家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组对我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验收,我省以98.8分通过国家验收。改革后,我省共有国有林场216个。
  如今,这些焕然一新的林场,已成为我省森林资源最丰富、森林功能最完善、生物多样性最富集、森林景观最优美的区域。
   曾经:国有林场苦于“找饭吃”
  虽然是国有林场,但在改革之前,我省国有林场却长期陷入“经营面积普遍偏小、负债总额高、遗留问题多”的恶性循环。此外,不少林场经费完全靠自收自支,得不到公共财政的支持,处于“不工不农、城里不要、乡里不管”的状态。
  “这种滞后的管理体制,加上投入不足和政策支持不到位,致使大部分国有林场发展陷入困境,苦于‘找饭吃’,无法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上来。”18日,省国有林场改革办一名负责人如是介绍。改革前,我省国有林场不仅数量多,而且职工也多——全省有425个国有林场,约占全国的1/10,经营面积普遍偏小,平均为5.8万亩,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4;职工总人数10.28万人,约占全国的1/6,其中在职职工5.66万人,离退休4.62万人。
  由于经营困难,全省国有林场负债总额高达47.95亿元,人均负债4.66万元。此外,有2.11万职工未参加养老保险,1.47万职工未参加医疗保险。还有场办学校83所,场办医务所(医院)63所,代管村组254个。
   改革:以98.8分通过国家验收
  2011年,我省被列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整体推进试点省。从此,425个国有林场迎来了“蝶变”的时刻。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对我省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意见》,我省确定了走公益性改革为主的方向,明确了国有林场改革总体目标为实现“三增一保”,即森林资源增长、林场职工增收、发展后劲增强、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概括起来讲,就是‘重组、定性、保障、减人、剥离、转换、安全、稳定’。”省林业厅调研督导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四年多努力,全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任务全面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11月8日~12日,国家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组对我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验收,我省以98.8分通过了国家验收。
  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原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现任局长张建龙,先后到我省调研国有林场改革,并指出我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在许多方面为全国创造了经验。为此,湖南、黑龙江等10多个省,还纷纷组团来赣考察学习。
   成果:216个国有林场焕然一新
  提及我省国有林场改革的经验和成绩,负责国有林场改革建设的省林业厅巡视员魏运华谈到,首先是有效理顺了管理体制。全省425个国有林场整合重组为216个,场均经营面积由5.8万亩提高到12万亩,实现了规模经营。整合后的216个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185个。所有事业林场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彻底告别了长期以来经费自收自支的局面。
  改革还为国有林场“减负”。改革期间,5.66万名在职职工通过多种途径分流安置4.56万名。63所场办医疗单位和83所场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剥离到位,化解林场各类债务16.58亿元,林场发展后劲得到增强。
  魏运华还告诉记者,改革后,社会保障实现了全覆盖。改革前拖欠的5亿多元社保费用一次性清偿到位。改革期间,同步实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6.81万户,近7万名职工从中受益。在岗职工月均收入由2011年的1000元左右提高到2015年的3000元左右。
  此外,国有林场的资源保护得到了加强,基础设施也明显改善,60%以上的林场职工危旧房改造,安排在县城规划区内。
  “我省国有林场已形成了老有所养、医有所保、居有其所、安居乐业的和谐局面。”魏运华表示,下一步,省林业厅还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6号文件,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不断增强国有林场生机活力,为打造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江西样板”作出更大贡献。(记者 石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