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上半年北京市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27.03.2015  12:50
尊敬的考生:

  根据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为做好2015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就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等级范围

序号

职业名称

等级

1

营销师

5、4、3、2、1

2

秘书(含涉外)

5、4、3、2

3

公关员

5、4、3

4

职业指导人员

4、3、2、1

5

项目管理师

4、3、2、1

6

电子商务师

4、3、2

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4、3、2、1

8

物流师

4、3、2、1

9

网络编辑员

2

10

心理咨询师

3、2

11

企业信息管理师

3、2、1

12

理财规划师

3、2、1

13

企业培训师

3、2、1

  二、考生报名类型

  2015年下半年全国统一鉴定秘书(含涉外)二级、网络编辑员二级暂停考试。2015年上半年全国统一鉴定只受理秘书(含涉外)二级、网络编辑员二级补考考生报名,正常考试的考生若报名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秘书(含涉外)三、四、五级及其他职业等级受理全部类型的考生报名。

  根据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在一年之内有一次补考机会的原则,2015年上半年全国统一鉴定补考考生是指2014年5月或11月,参加过该职业等级全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一个科目合格,在一年内未再次参加过其他不合格科目考试的考生。(如2014年5月参加过秘书二级全部科目的正常考试且理论合格、实操和综合评审未合格,若在2014年11月再次参加过实操、综合评审的的补考,则此次不属于补考考生;若未在2014年11月参加过补考,则此次属于补考考生。)

  三、报名相关工作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上半年全国统一鉴定

报名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

3月23日9:30-3月29日17:00

4月7日-4月15日

  (二)报名途径:北京市的全国统一鉴定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http://www.bjrbj.gov.cn/zyjd/网站进行报名或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主页,在“办事服务”项目中点击“职业鉴定”。

  (三)全国统一鉴定报名要求考生本人如实申报个人资料并保证真实、无误。考生本人对信息失真造成的后果负责。

  考生本人应按预约的时间、地点,持需资格审查的材料原件,参加考生资格审查。

  四、其他工作要求

  2015年全国统一鉴定时间、考核方案及综合评审安排将另行公告通知,公告中如有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安排和要求,以公告为准。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