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林业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11月2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九巡视组对国家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3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家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中央巡视情况反馈会议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党组同志一致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对中央的决策部署必须坚决执行。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之利器,这次中央巡视组对国家林业局党组巡视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把脉精准、切中要害,点问题深刻尖锐,促整改严肃认真,符合国家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是国家林业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依据。党组明确提出,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行动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政治巡视工作要求,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作为局党组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明确党组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落实主体,党组书记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党组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负责各自分管司局和单位的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张建龙任组长、有关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有关司局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整改工作。从局机关党委、组织人事、计划财务和局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专门负责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都成立了本单位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班子成员明确分工,做到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指定5个综合司局为牵头单位,分工负责有关问题的整改督促,确保问题全部得到整改。
(三)统筹谋划,制定方案。 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巡视工作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巡视反馈意见,针对巡视指出的党的领导弱化、贯彻中央精神和决策部署力度不够、林业资金不“谋”林和干部选拔任用缺乏统筹等突出问题,研究制订了《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总体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步骤、落实任务分工、从严从实整改等五个方面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了安排。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将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细化分解为24项共129个具体任务,制定下发了《国家林业局巡视整改任务分工清单》,对每一个具体任务都明确了分工、牵头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
(四)严字当头,真抓实改。 党组先后召开7次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张建龙多次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安排督促下一步工作。召开了机关“两建”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活动动员会、“四风”问题集中检查动员部署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党的群团工作会等一系列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推动巡视整改工作的会议,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回头看”,深入组织动员,着力统筹协调,务求整改任务的坚决从严落实。为切实推进整改工作进度,党组成立10个工作组,分别由分管局领导带队,赴12个省区对有关整改工作进行重点督查。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线索,党组派出3个调查组赴相关单位对有关违纪违规问题线索逐个调查核实,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促各单位举一反三、真抓实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1.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一是针对在中央巡视期间,某直属单位拖延提供材料、干扰巡视工作的问题,党组及时派出调查组。经调查核实,对其主要负责人作出了先行免职、调离原单位的组织处理,并责令其深刻反省,听候组织进一步审查处理。局党组书记张建龙亲自与本人谈话,对其进行严肃批评,促其端正态度,深刻认识中央巡视工作的政治性和权威性,反省所犯错误的性质和问题的严重性。
二是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党的建设,深化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政治核心。党组充分发挥党建工作责任主体作用,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活动亲自协调。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强化两提升”学习实践,组织集中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举办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落实《国家林业局严格党内生活有关制度》,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生活,党的领导得到进一步强化。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党组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核心任务,认真研究建立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制定了《国家林业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指导意见》,对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紧密结合、落实党建责任、严肃党内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党的纪律、拓宽监督渠道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规律指导推动工作等提出明确要求。重新修订了《国家林业局工作规则》,重点对领导职责清单、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监督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纪律要求等作了充实完善。研究制定了《国家林业局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纪检工作要点》,明确了做好2016年党建和纪检工作、切实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
三是强化统筹推进。党组书记对巡视整改工作亲自部署、带头研究,多次专题听取有关部门的整改工作汇报,亲自约谈问题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求坚决从严、从实、从快整改,务求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党组把巡视整改与加强党建同步推进,调整充实了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举办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轮训班,制定了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办法,组织开展了设党委单位党建现场述职会。加大即知即改、边查边改和立改立行力度,派出6个工作组对70个司局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全覆盖督导考核。组织开展落实“两个责任”集体约谈,党组书记与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四是强化组织保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内换届选举制度,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组织完成了8个问题单位的党委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纪委,配齐配强了“两委”书记和副书记,党的基层组织得到进一步强化。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国家林业局党组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国家林业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案》,召开了党的群团工作会和社团党建工作部署会,建立了3个社团党支部,实现了党的组织建设全覆盖。
3.支持和保障纪检工作,强化执纪问责。 一是加强纪检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在局机关编制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党组克服困难,统筹研究,从机关内部挤出5名编制,单独设立机关纪委办公室,并通过接收2名军转干部方式充实了机关纪委工作力量。同时,在18个直属单位设立了纪委,在3个设立分党组的单位设立了纪检组并配备了纪检组组长,在基层党支部(总支)全部设立了纪检委员。在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超过100人、执纪任务较重的单位单独设立了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并配齐配强了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交流学习、加强培训等方式,加强林业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着力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中央纪委派驻机构改革部署和要求,主动与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沟通衔接,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他们开展综合派驻工作。认真做好中央巡视组移交线索的办理工作,对其中由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转国家林业局机关纪委办理的25件,正在进行线索处置,组织开展核查工作。
二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纪律挺在前面。党组对违纪违规问题,坚决不遮丑、不护短、不手软。中央巡视期间和整改以来,先后给予13名违纪违规的党政领导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对9个问题单位领导班子和30名司局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21名处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某直属单位1名处长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辞退2人,追缴“小金库”资金341527元,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个别党员干部借考察调研之机公费旅游的问题,不仅严肃处理了当事人,还严肃处理了接待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2名司局级干部和2名正处级干部党内警告处分。对某直属单位财务处处长在公务接待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对某直属单位1名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子女婚礼问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三是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警示谈话、纪律诫勉的教育和挽救作用。纪律审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引导,使犯错误的同志都能够深刻认识错误,自觉接受组织处理和认真悔过自新。针对一些单位在资金管理中违反专款专用问题、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问题、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不严问题、执行差旅费管理规定不严问题,以及违规占用专项经费报销干部职工医药费等问题,通过对领导班子诫勉谈话,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改变错误认识,吸取教训,完善政策,堵塞漏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用合规守纪的方式解决工作中面临的矛盾、困难和难题。某直属单位化问题为机遇,克服困难,主动协调所在地政府和医疗保险部门,努力争取将单位全体职工医疗保险纳入了地方医保,从体制和源头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单位干部职工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4.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一是根据中央巡视组的意见,认真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党组书记张建龙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主持研究制订《国家林业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巡视意见反馈后,对自查自纠工作又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找整改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查处整改了18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资金使用管理的问题。对4名党员干部在基层检查核查工作期间饮酒及不按规定结算伙食费用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令补交了全部伙食费。对1单位违规发放月饼问题进行了通报,主要负责人作出了深刻检讨,全体职工退还了购买月饼费用7700元。对4名技术人员未按程序办理因公出国问题,责令有关单位深刻吸取教训,完善相关制度。通过自查自纠,3个单位建立健全了出车登记台帐制度,6个单位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4个单位整改了超标用房14间。机关全面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落实无公函不接待规定,严控接待标准及陪餐人数,严禁接受超标准接待,努力做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二是建立健全反“四风”的相关制度。局党组深入剖析“四风”问题发生根源,坚持举一反三,完善细化管理制度,落实严格管理的措施办法,制订《国家林业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国家林业局机关食堂公务接待用餐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国家林业局规范检查核查工作规定》,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检查核查工作作出了刚性约束。特别是明确要求,国家林业局到地方开展的检查核查和公务接待工作一律严禁饮酒。
三是研究建立纪检、审计、人事部门反“四风”联合工作机制。召开国家林业局内部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党组书记张建龙明确提出,要把审计工作与纪检、人事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内容,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的预防和“免疫”作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审计部门和纪检、人事部门联合开展检查的具体办法。
(二)关于贯彻中央精神和决策部署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下大力气推动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和《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举办绿色大讲堂、解读文件、通知部署等方式在全国林业系统持续开展全面学习贯彻《意见》和《方案》的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一是着力推进改革。党组直面困难,加大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力度,积极对接有关地方政府,努力争取多方支持。党组书记张建龙向国务院领导专门汇报了国有林区林场改革进展情况,组织召开了国有林区改革推进会,全面部署安排国有林区改革,多次赴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省区开展实地调研和督办,就国有林区改革与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省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016年要抓好加快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全面实施国有林场改革等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沟通协调中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有关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职工安置、金融债务及专项资金扶持等政策资金问题,并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协调重点国有林区金融债务化解政策。针对国有林区最急需解决的化解金融债务问题,国务院于3月25日召开了11个部门协调会,要求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支持五大森工机构渡过难关,成立债务处理小组,抓紧摸清底数,出台具体化解方案。
二是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党组派出9个调研组,赴21个省30多个市近100个县,实地调研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的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林业基层单位等情况,掌握各地林业改革发展总体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指导和督促各地加快改革步伐,并向国务院作了报告。
三是积极推动省级实施方案制定和批复。积极协调沟通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了内蒙古、吉林国有林区改革省级实施方案。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各省(区、市)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审批时限和督办要求。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联席会议,听取龙江森工集团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国有林区改革情况汇报,对接改革方案,已进一步督促两个单位抓紧报送改革实施方案,拟于近期上报后审批。目前,已完成所有省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审批,各省正陆续印发改革方案并启动改革工作。
四是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改革推进力度。党组积极协调,反复沟通,千方百计督促地方政府加快改革推进进度,指导各地反复研究修订改革方案。目前,有21个省党委或政府领导对国有林场改革做出重要批示和指示,23个省成立了由省领导任组长的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并落实了多项地方支持政策。
2.努力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进度。 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安排部署各省林业部门认真学习,及时将中央领导指示精神传达到基层林业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千方百计组织实施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一是加大督导力度。党组多次召集有关单位了解情况、推进退耕还林工作,对进展缓慢的有关省进行重点督办,并结合我局开展的退耕还林管理实绩核查情况,派出7个督导组,分赴广西等8个工程省区进行实地督导。要求2014年退耕还林进展缓慢和2015年落实任务难度大的6个工程省提交书面承诺保证书。广西等工程省区在林业部门的推动下,政府召开了全省推进工程的专题会议,部署加快工程进展的相关工作。
二是抓住关键破解难题。就已划入基本农田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问题和具体地块落实难的问题,主动上门,积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最终在财政部等八部门《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中得到了解决,从源头上破解了制约退耕还林健康发展的问题。目前,已将确需退耕还林还草的陡坡耕地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度汇总,与国土资源部作了初步沟通。广西等省区国土与林业联合出台了解决任务落地难问题的相关文件,为加快推进创造了条件。
三是多种形式传导压力。与各工程省人民政府签订了退耕还林责任书,强化了地方政府对推进本地区退耕还林工作的主体责任。在中国绿色时报推出“直击新一轮退耕还林”专栏宣传。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部门,在贵州省毕节市召开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召开了退耕还林视频调度会,建立了退耕还林任务完成情况月报、周报的情况报告制度,并及时向各工程省通报情况。
通过一系列措施,目前,2014年度退耕还林任务已全部完成造林任务,2015年度退耕还林任务已有73%落实到山头地块、有55%已经完成造林任务。
3.切实加大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力度。 针对巡视指出的简政放权不彻底问题,党组认真学习领会李克强总理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已累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2项、调整22项,占全局原有审批事项总量的67%。
一是公告取消“全国经济林、花木之乡命名”、“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审批”两项审批事项。明确今后一律不准再开展上述命名和审批活动,取缔违规认定的相关称号。
二是公告取消“松材线虫病疫木板材定点加工企业资格初审”8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同时取消“转基因林木植株检测”等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制定和实施了相关标准,认真做好取消后的监管。
三是全面停止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考试培训及资格认定工作,收回全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空白证书,废止“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管理办法”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两份相关文件。
四是决定进一步加大力度,将“外来陆生野生动物物种野外放生审批”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至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实施,待履行程序后严格执行。
五是着力建立科学规范便民的审批体系。2016年6月底之前,全面建成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及网上受理和审批电子平台,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坚持放管结合,制定了《国家林业局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编制了行政许可服务指南、服务规范、审查工作细则、受理单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开展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
(三)关于林业资金不“谋”林、侵占和违规使用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1.以“零容忍”态度对待资金违规使用问题。 党组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林业资金不“谋”林、侵占和违规使用多发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林业资金问题及处理意见。在整个系统开展资金管理思想警示教育,坚决克服“过路财神”思想,筑牢思想防线、纪律红线,以“零容忍”态度管好用好林业资金,强化各级林业部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盯住屡审屡犯、自由栽量权大的重点单位,抓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三公”经费管理、私设“小金库”等重点内容,切实强化资金监管。全面梳理内审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重点单位,分步开展约谈,进一步督促规范管理和照章办事。
2.切实抓好问题资金的整改落实。 一是清理整改违规资金。目前,已清理收回“小金库”剩余资金618.04万元、账外资产入账等120.67万元,追回调整资金累计1409.13万元,“育林基金”结存资金2403.84万元已上缴国库,督促某直属单位按规定用途将天然林管护费滞留资金800万元全部安排支出。
二是责成地方林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追回并上缴有关资金。7个省追回上缴违法违规骗取的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3842.21万元,责成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某省尽快追缴违规骗取的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7634.27万元,并约谈该省林业厅,要求4月底以前完成资金清理上缴工作。14个省追回违法违规骗取的贷款贴息资金7765.47万元,某省将尚未收回的637.91万元违规骗取贴息资金移交司法机关进行追缴。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在按国家林业局党组要求追缴资金的同时,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强管理,有的取消了违规骗息企业林业贷款贴息补贴申报资格,有的取消了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资格,有的对违规骗息企业及企业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
3.完善资金管理政策。 在全面整改的同时,针对林业资金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沟通有关部门,争取完善资金管理的相关政策。一是按照中央巡视组要求,积极协调财政部加快修订完善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和管理规定,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推进建立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联合监管机制,起草了《关于加强林业贴息贷款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力争2016年底前印发执行。
二是协调财政部上报国务院批准,取消林业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2016年开始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
三是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申请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科学合理划分单位类别,提高直属单位基本支出预算补助标准;规范行业津补贴标准及调整相关财政政策,2015年已调整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2016年申请调整林业调查勘查野外工作津贴标准。
4.健全资金管理内控机制。 一是成立由党组书记张建龙任组长的国家林业局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部署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通知》,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如期建成内部控制体系。
二是积极协调筹备组建国家林业局财会核算中心,加强对国家林业局预算执行的管理和监督。
三是积极推进包括信息共享平台、资金项目管理会商平台、重大课题研究平台等三大平台在内的资金项目协商会商决策信息化系统。
四是全面加强直属单位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加强林业资金稽查工作,监督指导有关直属单位对所办企业、所属三级预算单位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建立了内部审计工作联席会机制,制定了《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等内部审计和稽查工作相关制度。
五是在现有60项计划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制定修订《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规定》、《国家林业局机关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等18项制度办法。全面加强制度执行,举办资金项目管理、内部审计和稽查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单位领导、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财经法纪意识。
(四)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缺乏统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统筹力度。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订了《国家林业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坚持用制度规范干部选任工作。认真梳理干部情况和岗位空缺情况,制订干部选任方案,把握干部选任节奏,严格干部选任程序,注重使用好任职时间长的干部、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针对关注直属单位和京外单位干部不够的问题,经过认真酝酿,统筹考虑,慎重研究,党组分3次专题研究直属单位和京外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工作,精心选任了30多名司局级干部,充实了19个直属单位和京外单位领导班子力量,补齐了空缺的正职和长期空缺的岗位。同时,统筹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干部选任工作,较好地补充了岗位空缺。
二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认真梳理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司处级干部名单,正在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或轮岗。对直属单位12名司局级干部进行交流轮岗,6名司局级干部交流到机关任职。对任职时间长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从地方交流4名司局级干部到直属单位任职。部署了处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结合处级干部选任对任职时间长的处长进行交流,目前已启动21个单位相关调整工作。坚持能上能下,2名司局级干部、3名处级干部降职使用。健全干部交流机制,明确交流到京外派出机构的干部任职期限为5年左右。
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及有关规定,加强干部规范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任职回避规定。对领导干部亲属在系统内从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下级回避上级的原则,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况的4名司局级干部配偶进行了及时调整。举一反三,对直属单位处级干部任职回避情况进行了部署和检查。严把进人关口,明确司处级干部配偶子女不再调入局直属单位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举办了组织人事工作培训班,加强了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培训。认真开展2015年度处级以上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坚持“凡提必核”,对拟提任司处级干部严格核查比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不如实填报的采取延缓及取消考察对象资格等措施,1名处级干部被延缓。
三是严格审核干部个人档案。集中开展了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审核干部1000多人,目前正在对存在问题的干部档案进行组织认定,对中组部提出的干部档案问题进行了调查。对15个派出机构干部档案全部收到局里进行集中管理。对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事业单位严格审核干部档案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坚持“凡提必审”,对提拔或调整到重要岗位的干部档案认真审核,存在问题的一律不得上会。对调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从严审查干部档案,存在问题的一律不得调入。
四是切实解决退休、借调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到龄制度,为到龄干部及时办理了退休手续。认真梳理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借调人员情况,提出了整改要求,有序规范人员借调管理和审批程序。对个别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直属单位明确时限进行全部消化。
三、巩固整改成果,为林业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经过两个月的巡视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129项具体整改任务,已完成95项,占73%,其余在年内或需要更长时间继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继续抓好巡视整改的后续工作,巩固发展巡视整改成果,为林业改革发展事业保驾护航,依然任重而道远。国家林业局党组将以这次巡视整改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为林业现代化建设和建设生态文明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局党组和各级党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在林业系统的畅通,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加强直属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纪律要求,从严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权力运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十三五”林业改革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林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科学谋划制定“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将规划目标、任务分解精准落实到单位、到个人、到节点,细化责任、明确任务、规定进度。全力推动中央关于林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地实施,举全局之力深入推进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加大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进度,把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关系职工群众利益的事情办好。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围绕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自身查找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建立单位内部控制机制为核心,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根本,以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抓手,全面提升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水平,确保林业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全体林业干部财经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全力保障“十三五”林业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持之以恒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林业政治生态环境。 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驰而不息,落地生根。加强思想教育,严格整治“四风”,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系列制度,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林业改革发展环境持续发力。
(四)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和严格选人用人原则不动摇,切实加强林业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严肃纪律,严格程序,统筹做好机关司局与直属单位、京内单位与京外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制度,修订干部交流轮岗办法,强化约束。从严管理控制有关单位借调人员,逐步消化现有人员。进一步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工作。加大谈话、函询、诫勉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五)持续巩固发展巡视整改成果,推动林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巡视整改的后续工作。对已经进行的各项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高度重视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应用和发展扩大,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长期坚持并严格执行,努力推动林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林业改革发展事业保驾护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84238615;邮政信箱: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
中共国家林业局党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