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三个国家公祭日 南京举行多项悼念活动

13.12.2016  17:22
  今天是我国第三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深切表达对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的哀悼,南京市将于今日上午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活动。
  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告介绍,2016年12月13日10∶00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开始。在现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之后(约10∶01),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不含高速公路、绕城公路、城市高架、隧道)行驶的机动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应当停驶鸣笛致哀1分钟,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正在从事特种生产作业的人员除外)也同时就地默哀1分钟,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
  另据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网站介绍,在国家公祭日当天,除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外,同时安排6项悼念纪念活动:
  一是举行下半旗仪式。早晨7:00,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集会广场举行升国旗、下半旗仪式。
  二是南京市部分区同步举行悼念活动。上午9:30至10:30,在南京市17个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丛葬地、12个社区和部分市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同步举行悼念仪式,并组织开展青少年公祭诗歌朗诵活动。
  三是举办国际智库交流活动。下午2:00,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记忆与和平—南京大屠杀史学术年会”,邀请部分国外专家学者、南京大屠杀史与国际和平研究院以及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会专家学者参加。
  四是组织“世界和平法会”。下午3:00举办,地点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遇难者名单墙前,参加人员为中日韩和两岸三地佛教界人士代表、南京市五大宗教界人士代表及信众代表。
  五是举办“烛光祭”活动。晚上7:00举办,地点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祭奠广场,参加人员为出席公祭仪式的国际友人、港澳台同胞代表、同类场馆代表和南京市各界群众代表。
  六是全国抗战主题纪念馆和部分城市同步举办纪念活动。国家公祭日当天,由中国纪念馆专业委员会牵头,在全国抗战主题纪念馆举行纪念、悼念活动。
  1937年12月侵华日军制造的南京大屠杀,使30多万手无寸铁的中国平民和放下武器的士兵惨遭杀害,给劫后余生的幸存者留下了终身难以抚平的伤痛和苦难记忆。79年岁月流逝,在世者已经越来越少。目前,在册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仅剩108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