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党组会审议通过《国土资源部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
4月28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召开第15次部党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土资源部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
2016年国土资源部立法计划共列入立法项目14件。其中,力争年内完成的立法项目7件,包括: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修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制定《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的解释》《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委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实施部分煤层气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及《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力争年内完成的调研类立法项目7件,包括: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办法》《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办法》《国土资源监督检查规定》和《国土资源执法证管理办法》,修订《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会议明确,为配合做好列入国务院2016年立法计划研究项目的土地管理法修改和矿产资源法修订的配套立法工作,需要相应开展相关行政法规的前期研究。这类项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修订)。
会议还传达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在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培训班上的讲话,审议了2015年度考核结果和2015年度部绩效管理建议结果。
部党组成员王世元、赵凤桐、张德霖、钟自然、严之尧出席会议,副部长曹卫星、总工程师彭齐鸣、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摘自:国土资源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