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困难失能老人补贴办法将出台
29日,北京市人代会上,《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下简称条例)高票通过,今年5月1日起,这份全国首个地方性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实施。与草案相比,条例新增“养老机构社区服务”“老旧小区无障碍改造”两项条款。据市民政局透露,今年上半年,将出台推进条例实施的细则,并出台相关配套方案。
条例新增两条款
据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李小娟介绍,市人大代表们积极审议条例草案,共有228位代表对草案提出423条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条例出台落实情况、托老所和老年活动场站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同机构养老结合、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违法行为处罚等方面。重复意见、建议合并后,形成了66条对草案的修改意见,其中,对法规条文进行修改的意见有21条,涉及落实法规、加强居家养老工作的意见有45条。
昨天(1月29日)通过的条例与草案相比,除完善文字外,还新增了两条内容。新增“鼓励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周边社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对于提供服务是否收费的问题,李小娟表示,出台条例是希望规范养老产业的发展,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相结合的养老体系。新增此条是为了鼓励养老机构为周边社区老人提供多样性的服务,“服务并不一定全免费,需要根据具体的服务内容决定是否收费。”李小娟还以朝阳区寸草春晖养老护理机构为例,鼓励养老机构成为公益服务平台,一方面汇集养老服务和志愿者信息,一方面汇集社区老年人信息,为双方牵线搭桥。
条例中还新增“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区应当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逐步推进老旧小区的坡道、楼梯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设施的改造。”这也是不少市人大代表关心的问题。据李小娟介绍,这项改造目前有些社区已开始进行,先从坡道、楼梯扶手等比较容易改造的项目开始,先易后难,量力而为。至于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由于牵扯到多个部门以及房屋产权等问题,目前尚无时间表。
一季度出台养老服务评估办法
据市人大法制委介绍,目前有关部门已着手研究条例配套办法,包括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的补贴办法;养老服务评估办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办法等。李小娟表示,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应该是面向所有老年人,政府的公共服务例如对困难老人的补贴,将面向户籍老人。
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将尽快召开由44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市老龄委全会,明确市、区、街乡、居委会和村委会的各方责任,制定条例实施的路线图、项目包和时间表,争取上半年出台条例的实施细则,并在下半年进行普法宣传。
据透露,市民政局将引入第三方设计养老服务评估办法,争取在第一季度出台,并对老年人群进行筛查归类,出台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办法。同时,市民政局还将设计老年人营养餐食标准,为居家养老工作提供基础政策支持。
今年上半年本市还将新增5000个“养老卡”服务网点,全市网点将达到12000个。同时,今年本市还将扩大“养老卡”覆盖范围,65岁至79岁的老年人也可以申领“养老卡”。李红兵表示,争取在第四季度启动相关工作,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将可开始申领,“那时,‘养老卡’将真正成为‘老年卡’”。
今年人大执法检查条例实施情况
据介绍,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将进一步明确相关政府部门落实条例的职责,完善条例实施配套政策文件体系,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切实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今年计划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届时将把本条例的督促落实及实施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居家养老设施的建设、运行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