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五区县困难和失能老人将获居家养老补贴

15.02.2016  10:28

  2016年,西城、朝阳、海淀、顺义、密云五个区将试点“失能补贴”,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进行补贴,帮助他们提高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能力。同时,政府部门将面向社会招募失能照料服务单位,照料服务单位将可提供预防保健、就医陪护等七项服务。

  失能老人是最需要保障的老年群体,养老负担最重,也是政府重点“兜底”对象。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本市近日已出台《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办法》以及《关于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有关服务事项的通知》,启动对经济困难老人的居家养老补贴工作。

  根据相关文件,五个试点区的政府部门将组织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通过招投标确定参与评估的社会单位。评估单位对老人进行能力评估,确定失能等级。经评估符合补贴条件的,将给与相应补贴。

  补贴政策惠及的老人,主要包括三类老年人群体,分别是城市特困、农村“五保”中的失能老人和年满80周岁老人;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和年满80周岁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和年满70周岁老人,都可以享受失能补贴。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补贴的第一前提是困难老人。试点区内无论是失能还是高龄老人,如果不符合经济困难老人的标准,不会纳入补贴范围内。

  据了解,为困难老人发放的补贴金额,将由各区自行确定,每月原则上不低于300元。补贴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发放,补贴金仅限于在本市各失能照料服务单位消费。

  对于评估后可以享受补贴的老人,补贴将打入养老卡内。由于此前全市80岁以上老年人都有高龄养老补贴,所以未来五个试点区的80岁以上困难老人将有两个特殊账户。一个为“养老账户”,用于发放取代纸质养老助残券的高龄补贴,每月100元钱,可到本市区域内所有养老助残服务单位处消费;另一个为“补贴账户”,用于发放居家养老补贴,仅可到本市区域内的失能照料服务单位处消费,购买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的起居照顾、专业护理、专业康复、针对性训练、营养膳食、日间照料、康复产品等服务,但不能在超市购买米面粮油及日用品。

  评估申请由老人本人或者代理人提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由其代理人或监护人提出。同时,委托老年医疗机构建立评估质量督导体系,设立市和区评估质量督导中心,对社会单位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市民政局日前已下发公告,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失能照料服务单位。包括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养老照料中心、养老服务公司、居家养老服务公司、老年看护(护理)服务公司、老年用品公司、康复器械公司、家政服务公司等企业或社会组织,均可参与。

  “失能补贴”

  可购买7类

  居家养老服务

  1.预防保健

  2.就医陪护

  3.居家护理

  4.精神关怀

  5.生活照料

  6.老年保险

  7.康复产品

  补贴3类老人

  1、城市特困、农村“五保”中的失能老人和年满80周岁老人

  2、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和年满80周岁老人

  3、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和年满70周岁老人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郑棋文 FN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