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意见》精神

20.01.2015  22:46

  1月12日,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主持召开书记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部署学习宣传研究贯彻工作。

  会议认为,《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群团工作的重要地位、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鲜明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对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群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党的群众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重要指南。

  会议强调,全团要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基本特征和核心要义,深刻认识这条道路是对党的群团工作长期奋斗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所联系群众、依法依章开展工作相统一,最广泛地把青年群众团结组织起来,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会议要求,全团要强化机遇意识,把学习宣传研究贯彻《意见》精神作为推动工作发展、加强制度保障的重大机遇,抓紧抓实抓细。要强化担当意识,各部门要对照《意见》提出的九个方面主要任务,明确自身责任,积极争取支持,扎实做好工作。要强化改革创新意识,以改革增活力,以创新促发展,大力推进团的组织和工作创新,充分体现团的政治性、群众性特点,坚决防止机关化、娱乐化倾向。

  会议决定,成立由秦宜智同志担任组长的团中央落实《意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小组,负责全团学习宣传研究贯彻《意见》精神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贺军科,书记处书记罗梅、周长奎、徐晓、傅振邦出席会议,团中央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悉,在近期即将召开的团十七届三中全会上将专题传达学习《意见》精神,进一步研究学习贯彻措施,并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