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星因欠租用电不当致房屋被烧毁遭房东起诉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晓飞)“这么大的明星为什么还要拖欠我房租啊?”原告刘先生称,香港著名影星周海媚在租其房屋后,却因用电不当致其房屋被烧毁,不但不赔偿还拖欠他半年多的房租。为此,刘先生将周海媚告上法院。
今天上午记者从多方证实,本案原定于明日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但因周海媚又对房东刘先生提起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且法院已经受理,所以开庭改期,时间将另行通知。
据刘先生讲,2013年7月,周海媚一方以每月26000元的价格租住了其在顺义区的某栋别墅,约定日期为2013年7月5日至2015年7月4日。
但在2013年中秋节前后,刘先生得知,周海媚因用电不慎,将其房子烧毁,“房屋着火了,119都来了,之后我就跟周海媚的律师联系赔偿事宜,但对方换过多个律师,却一直不肯作出赔偿,而周海媚本人更是根本不肯露面处理此事。”
刘先生提供的照片显示,该房屋的厨房及后花园皆因失火被烧毁。
刘先生称,事发至今已经一年了,周海媚在房屋发生失火后便搬离了别墅,但至今仍然没有处理失火造成的房屋烧毁的损失,而且还拖欠了半年多的房租。刘先生认为,已经无法再与周海媚一方进行协商,因此告上了法庭。
朝阳法院受理该案后,原定于下周一也就是明天上午开庭审理该案,但因周海媚又对刘先生提起了诉讼,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故该案原定开庭取消,变更时间将另行通知。
此前,周海媚的内地经纪人对此事曾作出回应,承认周海媚租住了该房子,但事件并非刘先生单方面所说,称有些内容与事实不符。
其经纪人还曾表示,周海媚有联络过房东,希望双方能坐下来商讨事情,因对方一直等待警方的调查报告,故事件由律师积极跟进,非对方所指不闻不问,“她租住之时主动装修房子,同时一直积极调解此事,但相约了房东数次都未能坐下来谈,所以目前只等报告出来,才作出相应处理”。
今天上午,记者分别致电周海媚及其代理律师,但对方手机一直无法接通。
(原标题:出租房过火 房东告周海媚 原告称因周用电不当致房屋被烧毁 指周未赔偿还欠半年多租金 内地经纪人曾回应:部分事实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