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采取四项措施做好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准备工作

19.01.2015  13:46

   一是 加大宣贯力度。利用市属主要媒体开展宣传,录制新环保法专题解读节目,就该新法涉及重点问题分期解读。计划编制专题节目10期,于1月4日开始在《每日空气质量播报》、《北京新闻》、《北京你早》、《都市晚高峰》等节目中连续播出。通过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主动参与的意识。 二是 加强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专家讲座、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贯彻《环境保护法》,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配套制度。 三是 做好配套衔接。结合首都实际,研究制定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地方配套政策。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任务,推动市各相关单位和区县政府落实部门和属地环保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抓落实、齐心协力促改善的局面。 四是 加大执法力度。全力以赴“出重拳”,着力解决影响首都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继续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