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召开四月份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会

06.05.2015  18:03

4月28日,市住建委召开四月份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会,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片组组长和江苏驻京建管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公安局消防局和市城管执法局的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会议并布置了消防安全和扬尘治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王承军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由今年以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四家施工单位发言,分别就事故情况、企业内部处理措施及事故后企业加强管理的措施作了介绍,并承诺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采取措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市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人分别通报了近期施工扬尘执法检查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了典型问题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企业,并就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施工安全管理处负责人一是通报了今年以来5起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事故发生;二是介绍了2015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初步安排,要求各单位提早筹备,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三是对中建八局、住总集团和中建一局在国务院消防考核工作中所作的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企业积极筹备迎检工作给予了通报表扬。

市城管执法局执法负责同志介绍了今年以来城管系统对建筑工地扬尘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检查的总体情况,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参建单位要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确保每个岗位和生产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各单位要坚持做好在施工现场安装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有关工作,继续将利用远程视频监控加强非现场执法作为重要的监管手段;三是各参建单位要加强渣土运输车管理,落实渣土运输车管理的连带责任。城管部门对于道路遗撒、随意倾倒等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问题要从严执法;四是城管部门和住建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会高限处罚。

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同志通报了国务院八部委对本市开展消防考核的情况,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二是要开展针对不同施工部位和不同季节特点的火灾隐患排查;三是要开展针对新进场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夜间值班人员和不同施工部位应急处置措施的培训;四是要加强对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学习和贯彻执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王承军副主任就做好下一步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季度是施工旺季,加之进入夏季,是事故易发、多发的阶段,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管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切实防范事故发生。二是要高度重视,加强夏季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夏季常出现高温、大风等恶劣天气,易造成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坚决杜绝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和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三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施工现场要继续做好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安装使用洗轮机、道路硬化、土方苫盖、进出车辆冲洗车轮等工作,使施工现场满足绿色施工管理的有关要求,下一步市住建委将联合城管部门加强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和怀柔区要按照《关于扩大北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试点工作,确保此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认真执行渣土运输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当前已经进入施工高峰期,渣土运输车造成的问题已经逐渐暴露。其中,闯禁行、道路遗撒和随意倾倒除造成环境污染外,还危及公共安全。各参建单位应加强对渣土运输单位的管理和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扭转不利局面。五是劳动节将至,各单位要继续落实领导带班和管理人员值班制度,严格执行节假日应急值守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继续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岗值守,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到位。对施工现场的应急值守情况,各集团总公司和各区县住建委应当组织检查。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