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坚持科学重建 创新体制机制

05.03.2015  01:34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3月5日讯     “4.20”芦山强烈地震给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损失。为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重建幸福美好家园,四川省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新模式,大胆创新恢复重建体制机制。
      一、科学编制专项规划。深入评估地震灾害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准确把握灾区生态区位特点,牵头组织编制《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坚持以生态文明理念为统揽,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美丽幸福家园的重建目标,充分吸纳了汶川地震生态修复成功经验,突出了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构建、大熊猫栖息地修复、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4个重点,注重了生态环境修复与民生改善、生态经济产业发展、生态文化教育示范、生态保护能力提升4个结合,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建设重点、修复模式和重大项目设置上均有所创新,为推进灾区科学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制订出台意见规范。印发了震损林地植被恢复、大熊猫基因交流走廊带建设和大熊猫栖息地修复等3个技术指南,对前期工作质量做出了明确规定。下发了《芦山地震灾后林业恢复重建指导意见》、《进一步做好林业恢复重建工作的意见》,就项目方案编制、建设程序管理、项目质量控制和资金监督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导雅安市林业局制定了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通过制定相关规范和出台指导意见,完善了林业恢复重建工作管理制度,推动了恢复重建项目规范实施。
  三、形成合力打造亮点。过去将灾后重建生态修复看成的是一盘棋,独立建设,封闭运行,现在将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视为一枚子,服从重建大局,注重结合,合力打造亮点特色,芦山地震生态修复主要做到了五个方面结合:一是与建设生态城市建设相结合,打造城市亮点;二是与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扩大产业规模;三是与城镇、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美化、绿化城镇和农村环境;四是与道路、江河、水库沿岸植被恢复相结合,减少水土流失;五是与次生灾害治理相结合,减少次生灾害发生。
  四、协调落实支持政策。将争取重大政策作为推进生态修复的重要抓手,主动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局的沟通衔接。省政府与国家林业局签订了《推进芦山地震灾后林业恢复重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国家林业局明确多渠道加强对地震灾区生态修复的支持。协调国家林业局出台简化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和手续、对相关重建项目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追加100万立方米采伐限额、将灾区25度以上坡耕地纳入重启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范围、核销灾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挂账等支持政策。
      五、创新重建工作机制。将林业恢复重建任务分解到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和地方林业部门,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进行逗硬考核。制定《推进芦山地震灾后林业恢复重建项目实施责任分工方案》,构建起业务处室合力推进林业恢复重建的工作机制。针对生态修复植被恢复类项目实施主体多元、招标面临投标主体资格难以界定的特殊问题,指导雅安市以会议纪要明确植被恢复类项目不招标、不比选,实行以奖代补或先建后补,有效解决了制约项目顺利推进的实施方式问题,确保了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六、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抽调行业内的专家成立恢复重建专家指导组,为灾后重建提供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全方位咨询服务。选派7名林业技术骨干到雅安市及6个重灾县(区)挂职,充实基层单位技术力量,指导科学、有序、高效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组织灾区县林业部门项目管理人员赴汶川地震灾区考察,学习借鉴成功的经验和模式。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深入灾区从项目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关键技术措施和技术培训等方面加强对生态修复项目的指导,有效解决了项目推进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了生态修复项目的重建质量。
      七、强化项目督促检查。四川省林业厅多次派出工作组,深入芦山地震灾区开展对项目前期工作、重大政策落实、中央资金分解安排、重建项目调整、项目质量进度、建设程序履行、项目及资金管理内控制度等进行督促检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项目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地方政府交换意见,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予以协调解决,并责令相关部门建立问题台账,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将林业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纳入专项稽查范围,及时纠正资金使用中的不规范问题,确保了林业项目廉洁重建、阳光重建。(陈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