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季度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工作情况通报》系列解读五---抽样检测

05.05.2017  12:44

  本次评估中抽样检测包括混凝土原材料和试块(拌合物)抽检两个部分,总分为20分,四季度整体得分较高,特别是混凝土试块(拌合物)抽检结果良好,反映出我市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总体受控。

  一、混凝土试块(拌合物)抽检情况

  四季度共计抽检试块(拌合物)308组,其中达到设计强度115%以上的有288组,占全部抽检数量的93.5%,达到设计强度100%-115%的有14组,占全部抽检数量的4.5%,未达到设计强度100%的有6组,占全部抽检数量的1.9%。四季度,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出厂试块(拌合物)合格率为98.1%,抽检结果表明全市预拌混凝土质量有保障。

  二、原材料抽检情况

  四季度共计抽检水泥、砂、石、粉煤灰、矿粉以及外加剂924组,得分率为74%。原材料抽检项目中砂、外加剂以及粉煤灰得分率较低。造成上述三种原材料抽检得分率低的主要参数有含泥量(砂)、级配(砂)、含固量(外加剂)、密度(外加剂)、细度(粉煤灰)以及烧失量(粉煤灰)。对评估抽检不合格的原材料,市监督总站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对使用该原材料生产的混凝土涉及的工程结构实体部位进行实体检测,确保实体工程结构质量安全。

  原材料质量好坏直接影响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各预拌混凝土企业须高度重视:一是应当建立和完善混凝土原材料的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二是做好预拌混凝土原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包括厂名或产地、品牌、规格、数量),进场的原材料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进场复验;三是禁止采购盗采砂石,不得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