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四分院: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北京试点周年座谈会成功举办

05.01.2016  14:39

      为系统总结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成果,进一步凝聚发展共识,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市检四分院以成立一周年为契机,组织“凝聚共识,继往开来”为主题的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北京试点周年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池强,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铁军等领导同志出席活动并讲话。
      张幸民检察长通报了四分院成立一年来的履职情况。一年来四分院围绕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总体要求,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为核心,努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面对2016年更加艰巨的改革任务,四分院全体干警将以更加勇于担当的精神奋力前进,敢于实践,敢于研究,在探索中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
      听取了张幸民检察长的汇报后,姜建初副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四分院作为首批跨行政区划改革试点院,在过去的一年积极探索,深入调研,在适度拓宽案件管辖范围、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规范司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新的一年,要深入研究试点中遇到的问题,继续深化改革。要借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在促进两级院共同发展方面做出新贡献。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带来的机遇,充分利用两级四院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现有机构设置的优越性,继续探索推进下辖铁检基层院体现跨行政区划的案件管辖类型和实现方式,为下一步实现组织架构积累经验。要进一步明确自身的法定职责和立身之本,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在排除地方保护主义,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方面的作用,以工作质效体现改革成效。
      池强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一年来四分院认真落实中央改革部署要求,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划履行检察职能的新路径,在办案规模、办案质量、办案模式、规范化建设等多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下一步,要以改革精神为理念引领,打造四分院跨区划试点特色。进一步在特殊案件的管辖范围、移送标准、办案方式等方面开展积极有益的探索,形成北京跨行政区划管辖办案机制,为全面推行此项改革积累经验。要以规范司法为行为引领,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深化检察改革与严格规范司法相辅相成、不可偏废,要在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办案程序不严格、办案行为不规范等“顽症”,切实解决深层次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分院作为跨行政区划试点院,要全面构筑执法责任、执法监督、执法管理体系,保障各项检察职能依法、统一、公正、高效地行使,切实体现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的改革试点精神。
徐向春厅长表示,四分院在一年以来的改革实践中取得了五点成绩:一是明确了案件管辖,明确了跨区划检察院的受案范围;二是工作机制上进一步理顺,制度建设上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在全市范围内引进检察人才,充实了检察队伍;四是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取得了不错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五是开展了大量调研,形成了一批有深度的理论成果。他希望四分院在今后的改革进程中坚定信心,在“特”与“跨”中继续加强研究,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甄贞副检察长指出,作为改革试点,四分院在“试”的过程中要稳扎稳打、逐步探索,切不可急功近利,要在追求办案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案件质量,在实践探索的过程中注意发现问题,分析总结,为高检院的试点改革提供优秀素材,努力完成高检院和市院交给的改革试点任务。下一步要在公益诉讼方面有所突破,争取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一些贡献,同时在诉讼监督方面要有所作为,不断加强诉讼监督能力、提高干警办案水平,做到“敢监督、善监督、能监督”。
      座谈会上播放了《跨区划检察改革在路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改革和发展周年纪实片》,青年干警现场进行了“与四分院共同成长”的演说。随后的交流与答疑环节使座谈会进入高潮,参加座谈的汤维建教授、张凌教授以及董淑君教授为改革试点路径诊断把脉,对于跨区划改革试点检察院的案件管辖范围、如何区行政化、避免行政干预司法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意见。
北京市委政法委、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局、北京海关缉私局、市院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和新华社、《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记者参加了座谈交流。四分院全体干警和铁检北京院干警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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