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乱象”致货车交通事故多发
本报讯(记者 高健 通讯员 邓莉莉 史晓曦)丰台检察院近日发布调研:分析近三年来大货车交通事故,“四乱象”致货车交通事故多发。
2013年至今年8月,丰台检察院共审查起诉大货车交通肇事犯罪案件27件27人,占所办理的交通肇事犯罪案件总数的25%,致死30人、致伤9人。此类案件多发,给公共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均造成严重威胁和重大损失。
调研发现,大货车司机违反操作规范转弯时最易引发事故。上述案件中,转弯时发生事故的共有13起,占总数的48%。如2014年9月,被告人于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丰台区一路口时,违反操作规范由东向北右转弯,与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摩托车相撞,致摩托车驾驶员受伤、搭乘人死亡、摩托车损坏。检察官指出,大货车有较大的视线盲区和前后轮转弯轨迹差,转弯时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注意义务,否则极易发生事故。
另外,大货车超载极大地增加了安全隐患。据多名被告人供述,大货车超载运输现象非常普遍,一些被告人称“不超载就挣不到钱”。如2014年9月,被告人张某驾驶超载10吨的渣土车由北向南行至丰台区时,欲躲避对向车辆却未能及时刹车,后与8车及路边民房相撞,并将一人碾轧致死。
疲劳驾驶也是造就“马路杀手”的一大诱因。一些大货车司机为增加收益连续拉货运输,因过度疲劳引发事故。如2013年9月,被告人张某驾驶渣土车由南向北行驶时,因连续作业过度疲劳导致意识模糊,随后冲进道路施工现场,造成5人被碾轧死亡、2人受伤。
还有部分大货车违反限时禁行规定发生事故。一些司机无视本市关于大货车限时进入五环内行驶的规定,私自进入城区行驶后发生事故。对此,检察官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加强道路运输监管,依法打击大货车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形成强有力的刑事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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