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等7家电商试用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07.11.2018  17:11

  中新网北京新闻11月7日电 (记者 于立霄)为规范电商平台交易,保护消费者权益,北京市海淀区工商分局日前召开《北京市网络商品交易服务合同》(试行)示范文本推介会,爱奇艺、美团网等7家海淀区电商平台参与此次推介会,并成为海淀区首批试用此示范文本的电商平台。

  据北京市海淀区工商分局负责人介绍,11月1日《北京市网络商品交易服务合同》(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正式发布使用,这是中国首个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健全网络行业交易规范和行为规范,从源头上规范市场交易秩序,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发布的示范文本,明确了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和先行赔付制度,约定了对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问题。同时,增加信息检查监控制度,要求平台经营者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监控平台内经营者发布的信息;要求建立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

  示范文本明确,平台经营者依据平台服务合同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虚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套现、刷单)、编造用户评价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公示。

  涉及消费者权益方面,示范文本明确,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双方在交易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

  同时,平台内经营者保证发布的商品、服务类产品信息真实且合法,发布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但消费者使用侮辱性、诽谤性语言或者明显违背事实进行评价的除外。

  示范文本的合同内容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吸纳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资质审查、结算方式、质量保证、商品配送、权利义务及知识产权保护等作出明确约定,引导交易双方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完) 【编辑: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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