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反垄断执法水平还需提高

30.10.2014  13:56

  商务部新闻办公室召开“反垄断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吴汉洪出席发布会。 

反垄断工作对于商务部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事业,如何贯彻实施好《反垄断法》,对于我们来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反垄断法》实施五年多来,商务部在机构建设、配套立法、案件审查、宣传培训和国际交流等诸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建立一支专业的执法队伍。根据国务院“三定”规定,商务部负责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2008年9月,为履行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的职责,商务部成立了反垄断局。五年来,我们通过建章立制,加强能力建设,逐步优化内部机构设置,摸索出了一套较为科学的工作流程,培养锻炼了一支年轻、 专业的队伍。

二是初步建立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法律体系。作为保护竞争的基本法律,《反垄断法》规定比较原则,需要制定配套规则,增加法律的可操作性。经过5年多努力,商务部不断推进反垄断配套立法工作,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奠定了较为坚实的法律基础。

三是妥善处理重大复杂经营者集中案件。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附条件批准嘉能可收购斯特拉塔、谷歌收购摩托罗拉、辉瑞收购惠氏等20多起具有国际影响的重大集中交易,不仅维护了公平市场竞争秩序,也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大力培育全社会各方面的竞争法律意识和文化。为提高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反垄断法律意识,商务部高度重视反垄断宣传培训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培训活动。

五是通过深化国际合作合理借鉴国际成功经验。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反垄断工作起步较晚,有必要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商务部已经建立或开始 建立与美欧、金砖国家、周边国家地区反垄断机构的合作机制,在不断提高立法执法能力的同时,研究推动重点案件技术层面的交流。

此外,国 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商务部,主要功能是为委员会领导和各成员单位提供服务和协调。包括,承担组织起草市场竞争状况评估报告、有关竞争政策和反垄断 指南,通报反垄断工作信息,组织委员会会议,建立市场集中状况数据库,协调反垄断执法,开展反垄断法宣传培训,联系专家咨询组等委员会具体工作。

总体上,通过这几年的努力,我们的工作有效地预防了企业交易可能对市场竞争造成的损害,有利于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以上我简短地介绍了有关情况,下面请商务部反垄断局尚明局长向大家介绍商务部反垄断工作最新情况和对下一步工作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