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国道109新线高速公路PPP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16.08.2017  20:43

  一. 招标条件

  国道109新线高速公路PPP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作为招标人,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咨询服务机构。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项目名称:国道109新线高速公路PPP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XM-0000170102170710083

  (3)    项目地点:北京市

  (4)    项目规模:国道109新线高速公路起于西六环军庄立交,向西经妙峰山、王平、雁翅、斋堂、清水,向西接河北省张涿高速公路,全长65.1公里。总投资估算约为216.86亿元。

  (5)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48万元

  (6)    采购内容:本次选定的咨询公司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招标文件及项目协议,协助招标人完成社会化引资及建设期履约咨询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    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7)作为政府方咨询顾问,近五年(2012年8月至今,以签订项目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项交通行业线性工程PPP咨询服务工作;(注:交通行业线性工程指公路、市政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项目)

  (8)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政府方咨询顾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至少1项交通行业线性工程PPP咨询服务工作。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11室)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售后不退。

  4.  投标报名时需要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11日上午 9 时 30 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http://www.bjcz.gov.cn)以及北京市交通委( www.bjjtw.gov.cn )网站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B座

  邮      编:100073

  联 系 人:王晓磊

  电      话:010-57078407

  传      真:010-5707840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邮      编:100176

  联 系 人:袁琛

  电      话:010-67805858-1312

  传      真:010-6780659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7年8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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