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取消和调整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取消的审批项目“含金量”高了(政策解读)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等。记者25日就这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有关事项专访了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院长邹东涛。
邹东涛认为,与以往相比,这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含金量”高。58项事项中,涉及投资、企业经营的有46项,占80%;金融类12项,如“贷款卡发放核准”;税收优惠有28项,如“创业投资企业享受创业投资所得税优惠核准”等。二是“取消”的多。直接取消的有42项,占72%。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一律取消,充分体现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价值取向。三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比重大。清理非行政许可是今年审改工作的“重头戏”。这一批取消和下放的非行政许可事项有25项,占43%。这是消除审批管理“灰色地带”、堵住“偏门”的重要一步。
此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量比较大,覆盖领域较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2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41项,共涉及金融、土地、交通运输、粮食、农业等多个领域。邹东涛认为,对于这次取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始终秉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要的考虑有三个方面:一是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经批准后可改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二是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者不适宜以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法后予以取消。三是国务院行业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经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规划管理。
另外,此次还取消了一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邹东涛认为,评比达标表彰,是党政部门开展工作的一种方式,但在一些地方和领域确实存在过多过滥的问题。这一次取消的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中,评比类5项、达标类1项、表彰类13项,涉及民族工作、交通运输、文化、工商、林业、知识产权、外汇等诸多领域。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着眼点,一是有无依据,二是是否有关。这就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的,一律不得开展;与政府职能无关、对推动工作没有实际意义的,一律不得进行。取消这些项目,不仅有助于政府转变职能、改进作风,而且有利于基层、企业和群众减轻负担。
关于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邹东涛指出,这82个项目,占现有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总数的47%,涉及国务院33个部门和省、市、县三级政府,力度很大,而且也有相当高的“含金量”。比如,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许可,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服务许可,石油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许可等项目,都是影响面很大的项目。由前置改为后置之后,对于释放相关领域的创业活力,进一步扩大就业,都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对于下一步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邹东涛有如下建议:一是继续以提高“含金量”为重点,积极推进取消和下放工作。聚焦与企业生产经营、公民创业就业等直接相关的重点事项,挤出更多的“真金白银”。同时,还要引导各个方面的力量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是规范审批管理,推进制度化建设。在取消下放的同时,要对保留审批项目的管理进行规范。政府要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必然要保留一定的审批事项,这项工作更具长远意义。三是探索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办法。国务院今年印发了《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应积极抓好这个文件的落实。同时,还要总结推广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好经验。四是加强审改工作的上下衔接。要让国务院的好政策真正落地,打通“最后一公里”,让企业和公民实实在在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