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检察院公诉和未检部门“三个坚持” 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法治教育工作

09.06.2015  12:37

        今年以来,昌平院公诉和未检部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公室持续打造“常春藤”系列犯罪预防品牌,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以“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为依托,全面开展犯罪预防及法治教育工作。

  (一)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昌平院未成年人案件办公室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不断创新未检工作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新路径、新举措, 多层次多角度的开展普法活动,促进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早觉醒”。5月25日,北京市检察院在北京汇文中学举办了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法治教育活动,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出席了此次活动,昌平院公诉与未检部门负责人彭燕以及未检办公室主任应邀参加。活动中展出昌平院制作的15幅法治教育展板并播放了系列动漫短片,随后座谈会上彭燕处长向与会代表汇报了昌平院“常春藤”法治宣讲团开展的“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得到与会领导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一致认可和充分肯定。

  (二)坚持问题导向。今年伊始,昌平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公室通过努力,成功将法制教育课列入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教学计划,开展为期五个月共计32学时的法治教育课。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和教学压力,未检干警参考法律基础教学大纲,制定了详细的教学计划。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以同学们“所需、所思、所想”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开展问卷调查,收到反馈40多份。结合同学们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扩展教学范围,在预防违法犯罪相关法律之外,讲授了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之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这种方式更好地倾听了同学们的心声,起到了因需施教、寓教于乐的效果。
  (三)坚持利用特殊时间节点。昌平院“常春藤”法治宣讲团坚持利用“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的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今年六一儿童节之际,举行了题为“法律常在 梦想常青”的自护教育主题班会。我们丰富内容、创新形式,通过组织“法律术语猜猜看”等有奖问答活动,充分调动了同学们学法、懂法的积极性,借助浓厚的节日氛围,提升了宣传教育效果。今后,昌平院“常春藤”法律宣讲团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完善履职行为,继续坚持通过法律知识竞赛、微博微信平台、彭燕热线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法治教育活动,着力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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