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关于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要求,为及时发现舆情、回应关切,提升回应信息的针对性和到达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计划委托专业舆情服务机构进行舆情监测分析。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舆情监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对涉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全平台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博客论坛、微博微信等。
(二)拥有自己的舆情监测服务平台技术,支持大数据的云计算存储和检索。支持关键词搜索采集,可以根据用户信息抓取需求随时调整或增加关键词。
(三)自动过滤无效数据,采集频率最快需达到分钟级,可实现7×24小时不间断自动采集,能够自动进行舆情预警。
(四)根据监测内容提供舆情监测日报(一日两次)、监测周报、监测月报、舆情快报和舆情专报,对重大舆情事件能够给予分析并提出回应建议。
(五)具有较丰富的舆情服务工作经验。
(六)一年至少组织1次针对住建系统的舆情工作培训活动。
三、项目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四、项目预算
委托服务费人民币60万元(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五、报名条件
申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四)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
(二)报价单;
(三)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行业内影响力、研究实力、工作业绩等);
(四)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思路、提供报告内容、技术路线、人员配备等)。
所有材料提供纸质版,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恕不退还。
七、比选组织
(一)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参选单位必须提交全部参选必要材料,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否则,如有任何一项参选必要材料未提交将被视为不合格,不进行后续评审。申报期限为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10日。
(三)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四)宣传中心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小组根据合格参选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小组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
邮 编:100039
联系人:王力可
电话:010-59958224
附件:《北京市住建委舆情监测服务项目》参选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