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和中国农业银行合作试水农机租赁
不仅可以提前开回家,一台农机还可享受90万元“优惠”。柳毛湾镇鑫业农机合作社租赁了5台采棉机,理事长朱清江告诉记者:“按照按月还息、按年还本的办法,3年再把剩余的70%付清,就可从租赁公司转让农机的所有权。虽然3年利息近50万元,但作为农业部今年的金融支农试点项目,农业部将给予全额贴息补助,同时还可以享受40万元的农机购置补贴,一下子就省了90万元。”
“过去只能想办法筹资买一台,现在一下就可以建个作业服务队。而且这种租赁方式比抵押贷款手续方便多了,一个月就拿到钥匙了,要是以前半年也办不下来。”四道河子镇康旺农机合作社今年租赁了7台采棉机,理事长白久辉告诉记者:“合作社去年用4000亩地抵押贷款,购买了一台325万元的采棉机,4年期贷款光利息就要50多万元。”
据沙湾县农机局局长白玉平介绍,采棉机一天的采棉量相当于1300个拾花工,按照亩产量350公斤、人工采收成本2.5元每公斤计算,机收比人工亩均节本400元以上,产量越高,节本增效越明显。
同时,采棉机给合作社带来的效益也十分可观。“一台采棉机一季可采棉9000亩,一年的纯收入就有100万元。合作社有18台采棉机,作业面积可达15万亩,去年社员分红最多的达到了230万元,最少的也有几万元。”朱清江说。
据了解,农机租赁业务在欧美农业发达国家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是农场主购置使用农机设备的首选方式。而在我国还主要通过抵押贷款等方式购买,给农户造成较大资金压力。在新疆棉花采摘机农机租赁业务试点中,17台农机总金额达5440万元,融资金额达到3800多万元。农业部通过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农机租赁业务中的利息部分给予财政补助,大大降低了农户购机成本。
承担此项租赁业务的中国农业银行农银金融租赁公司总裁陈佩华告诉记者:“农机金融租赁业务实现了一举多赢:政府部门能够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农机供应商和经销商能够促进农机具销售;承租人能够减轻资金压力,降低抵押质押门槛;基层农行也有利于拓展‘三农’业务发展。农银租赁将进一步深化与农业部门合作,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农机金融租赁业务试点工作。”
“目前,农民对大中型、多功能、高性能的农机需求越来越大,但是购买能力较弱,制约了农机现代化发展。现在,通过市场手段和政府引导创新金融服务方式解决了融资难题,为推进农业机械化闯出了一条路子。”农业部农机化司司长李伟国说。
农业部财务司司长李健华表示:“金融租赁为破解农民购买大型农机具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进行了有益的尝试。通过租赁方式解决‘贷款难’,通过农机购置补贴加贴息缓解‘贷款贵’,金融机构认可、农民欢迎,政府解了难题。今后我们将继续探索扩大大型农机具租赁试点范围,进一步总结摸索风险可控、具有普适性推广价值的农机金融扶持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小钱撬大钱’的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