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案再审结果今公布 其父母8时将收文书
家里仅保存了呼格吉勒图10张照片 摄影/本报记者 孙静
11月21日,大哥昭力格图前往弟弟的坟头,通知呼格“再审”的消息 摄影/《法制晚报》记者 吴海浪
深度聚焦
呼格吉勒图案再审结果今日公布。不出意外的话,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将于8时许送达呼格父母手中。1996年6月10日,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枪决,距离案发只有62天。而在次子去世6762天之后,呼格的父母终于等来了一份代表正义的判决。
呼格父母相信等到的将是一个好结果。他们甚至已盘算好了,等裁判文书下来,择个吉日,为儿子选块墓地,竖起新的墓碑。这次,要刻上他的生卒年月。针对舆论普遍关注的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题,呼格父母态度理性,母亲尚爱云向北京青年报记者强调:“我们不会硬去要求什么。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走,根据法律,哪个环节犯了错误,该谁承担的,谁要去承担。”
家属心情复杂
“第25天了。”不需思索,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能清楚说出案件启动再审的日期。
疑似真凶赵志红落网次年,即2006年,呼格吉勒图案启动复查程序,但此后很长时间陷入原地踏步。李三仁夫妇持续上访9年。其间,多家媒体报道呼格吉勒图案。
今年10月30日,有媒体从内蒙古政法系统知情人士处获悉,该案11月将启动重审程序。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宣布此案进入再审程序。12月13日,内蒙古高院通过官方微博宣布,再审结果将于12月15日送达家属,并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该案的裁判结果。
昨日上午,对即将到来的再审结果,李三仁称仍然心里没数儿,但这些日子确实过得踏实一些。此前,代理律师告诉家属,他们通过查阅案卷,并未发现证明呼格吉勒图作案的证据。更直白地说,这个案子当年判错了。
“想起来我心里还是痛。”尚爱云面部浮肿,眼睛红着。刚向到访记者讲述完儿子的遭遇,她又一次忍不住抹眼泪,感慨呼格被执行死刑18年来的煎熬。她忆及,老两口在家看电视时,遇到刑讯逼供的剧情,老伴儿都会表现烦躁,“看这些干啥?赶紧过吧。”尚爱云能感觉到,李三仁是想起自己孩子可能遭受的痛苦。她喃喃自语:“从报案被抓到执行死刑,不敢想象儿子承受的思想压力有多大,当时是多么绝望。”
尽管笃定儿子蒙受冤屈,这家人始终按照法律程序上访,他们多次强调,要相信法律。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最大的心愿,就是还儿子一个清白,让他九泉之下能够瞑目。
对于等了9年的判决书,尚爱云感情很复杂,“这份文书让别人知道我儿子是冤枉了,但冤案给我们这个家庭造成的伤害是一辈子的。晚上闭不了眼,一想起儿子承受过的痛苦,这心里的伤口就愈合不了。”
内心伤口同样无法愈合的,还有“4·9”案受害女青年杨某的家属。本报此前报道,他们对18年来呼格吉勒图案件的峰回路转、几度波折全然不知情。他们的信息,还停留在18年前——“人(被)崩了”。杨某76岁的老母亲,至今仍不知道女儿被害的消息,全家人把这个秘密守了18年,对其谎称女儿在饭店打工时跟人跑了。
杨家人在今年11月才得知,案件另有“真凶”。“相信法律能给我妹妹一个公道。他(赵志红)要是凶手,肯定要受到法律制裁。”杨某的姐姐此前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内蒙古高院公布再审结果,也意味着当年的“4·9”杀人案真凶尚未服法。受害者家人已经不愿意再谈论此事,不想再触及原来的伤疤。远在乌兰察布农村老家的杨某大哥,接电话时曾犹豫了几秒,最终他叹了口气,只嘟囔了一句:“我们不想再关注这个事儿。”对他们而言,人死不能复生,其他已无意义。
追责依照法律程序
呼格吉勒图案再审以书面审理,不公开的程序近来也引发社会关注。
代理人王振宇律师透露,尽管为合议庭书面审理,但在每一步程序上,内蒙古高院都会同他们提前沟通,双方一直保持电话联系,不过关于案情本身沟通不多。不久前,负责此案的一名法官还在高院加班,问他是否能够过来,当面沟通。由于当时在办另一案件无法抽身,王律师承诺书面辩护意见会写得尽量详细。
王振宇律师此前提出调阅赵志红案相关卷宗,后被告知,内蒙古高院经过合议庭合议,认为没有必要把赵志红案的证据拿到本案中来。
在宣布启动重审时,内蒙古高院新闻发言人李生晨曾表示,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依法应当予以排除”。至于具体是哪些问题,经过再审合议庭审理后,将在再审裁判文书中一一列明。是否冤错案只有依法作出再审判决后,才能有定论。
如有定论,则追责会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尚爱云夫妇强调:“我们不想硬要把哪一名办案人员怎么样,而是希望依照法律程序,谁该承担什么责任,谁就要承担。错了就是错了。”
王振宇律师称,按规定,是否需追责,要对冤错案造成的原因进行全案审查。审核相关办案材料、查阅卷宗、调查当时情况。如办案人员确有责任,启动追责程序并不难,但关键要看原因。具体到本案,王振宇律师表示不便多加评论:“我只能说,通过阅卷,我对办案过程有一些发现,对案情如何产生,我有自己的感觉。如果司法机关愿意了解这些情况,我愿意去跟他们交流。”
反思冤案避免“新伤”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说,他们不光要为儿子讨一个清白,也希望还法律一个公正,期待这起案件能对后来的办案人员起到警示作用。
王振宇律师认为,呼格吉勒图案等冤假错案的出现,不光是对司法公正的伤害,其实也是全社会的一个伤疤。因此,如何抚平伤疤是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
在王振宇看来,呼格吉勒图案应该成为司法领域的一个标杆。大家把这个案件记住,才能避免新的伤疤产生。产生冤假错案既有人为因素,也有制度原因。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需要不断提升,司法制度也需要继续完善。一些刑事政策需要反省,比如重大命案必破等口号以及对破案率的指标考核等体系,都可能会引发办案人员造成冤假错案的冲动。
对于今天上午就能拿到的再审裁决书,呼格吉勒图的大哥已有安排。他说,会把这份法律文书在弟弟坟前点燃,纸灰会把清白带给九泉之下的弟弟。此前的再审通知文书,他也是通过这种方式,留在呼格吉勒图的坟前。
有消息称,埋葬18岁青年的那片白桦林,或已列入征地范围。家人盘算着,等判决结果下来,给呼格吉勒图买个公墓。
无数次与尚爱云伏坟而泣的画面一同进入媒体镜头的,是呼格吉勒图的墓碑。上面只用油漆写着他的名字,没有生卒年月。母亲尚爱云曾提及,当年儿子被执行死刑,大家都绝望至极,没心思挑选墓地便匆匆安葬。那块墓碑不是石料,而是水泥做的。呼格吉勒图的大哥称,等判决结果下来,家人准备择吉日为弟弟迁坟。
尚爱云曾说,要竖起一块新的墓碑,这次会写上呼格吉勒图的生卒年月。
文/本报记者 孙静
呼格案回顾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一女子被掐死在公厕内。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1996年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
■1996年6月10日: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枪决,距离案发只有62天。
■2005年10月23日: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主动交代了其1996年在呼市一家属院公厕犯下的杀人案。呼格的父母从此开始上访申冤。该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并被媒体报道为“内蒙古版聂树斌案”。
■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的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