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呼吸综合征发生地航班将登机检疫

03.06.2015  07:31

  本报讯(记者 金可)5月29日我国发现首例输入性中东呼吸综合征确诊病例以来,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立即加强和细化了北京口岸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的防控措施,加大来自疫情发生国家航班登机检疫查验力度,检验检疫人员在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准许旅客下机和卸货等。

  北京国检局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抵达前,提前进行机上广播,告知旅客主动申报疫情发生国家旅行史、病人接触史和疾病症状;要求所有入境航班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人员,应提前向检验检疫部门报告,并采取远机位停靠、带离可疑病例等措施;来自疫情发生国家的航班需登机检疫。

  旅检通道也将设置醒目文字提示,要求入境旅客主动申报疫情发生国家旅行史、病人接触史和疾病症状。检验检疫人员对入境旅客进行医学巡查,及时发现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旅客。利用红外测温仪监测所有入境人员发热症状,对发热及其他症状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带至排查区域。

  对具有疫情发生国家旅行史、病人接触史和疾病症状人员将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如不能明确排除感染嫌疑的,通知120急救车转运至指定医院做进一步诊治。此外,还将加强对载有有症状人员的交通工具以及来自疫情发生国家的集装箱、货物、邮件、快件的检疫查验和卫生处理,降低疫情传入风险。

  北京国检局提示,近期有中东以及疫情发生国家旅行史的旅客入境时如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疾病症状,应主动向检验检疫部门口头申报。前往中东及其他地区的旅行人员,可以向北京国检局和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咨询,或登录国家质检总局(www.aqsiq.gov.cn)卫生检疫与旅行健康专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www.chinacdc.cn)了解相关国家流行病信息和预防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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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